招标
GYFFJSZ2024060005001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4年度)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4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ffjsz2024060005001
预算金额4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4-2025年度)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排水达标区改造工程(2024年度)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2024年度实施范围为盐河-万斤路-文游路-大寨河北路-蝶园路-闸北路-新闸南路合围区域;
    2.1.2 工程规模:该项目2024年度实施范围为盐河-万斤路-文游路-大寨河北路-蝶园路-闸北路-新闸南路合围区域2.23km2;建设内容:(1)2024年达标区:对盐河-万斤路-文游路-大寨河北路-蝶园路-闸北路-新闸南路合围区域进行排水达标建设,主要对区域内瑞和阳光城(一期、二期、三期)、文游花园(南、北区)等22个小区(其中2个已在往年的老旧小区整治中改造完成,1个小区无混接现象,本次改造涉及19个)、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16个(其中1个已在往年的整治中改造完成,7个不存在混接,本次改造涉及8个)、城中村4个(其中3个已做过截污改造,本次改造涉及1个)、沿街商铺24处(805个),开展排水系统调查及达标建设,主要包括排水户接管改造、雨污分流和排水设施修缮及路面绿化开挖恢复等。(2)市政排水管道达标区:对2024年达标区范围内相关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及修复改造,涉及城区头闸退水河、水厂排河、东营大沟大寨河(文馨苑段)、东门大沟(除南海桥、文游路段)、小淖河(窑巷口下段)、承志河(东、西端)、长生大沟(东西端)等16条河道及道路沿线7.51km污水主管道进行检测评估修复。
    2.1.3 合同估算价:42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31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2.1.5
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图纸优化,并提交最终设计图纸。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211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3906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5万元,混接点排查、排水管网GIS数据建立及CCTV检测费最高限价200万元)。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2024年度实施范围为盐河-万斤路-文游路-大寨河北路-蝶园路-闸北路-新闸南路合围区域2.23km2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如为设计业绩,2000万元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4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14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14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7月01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捍海路与通湖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135号
邮编:2256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孙琦
联系人:胡意华
电话:18361421590
电话:13805257910
传真:
传真:0514-846061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94221999@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4、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5、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6、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公告正文中要求的保险期限与该条不一致的以该条要求的为准。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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