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EPC总承包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EPC总承包(JMSY-20231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829.7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sy-202311fj-001001001
预算金额829.7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维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雪莲0724-8691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EPC总承包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EPC总承包(JMSY-20231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Y-202311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3】号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县高阳镇
建设规模:对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两侧改造,对临街外立面改造(临街店面原有招牌拆除后统一换新、临街三层及以上建筑外墙增加成品空调罩)、市政配套工程(路灯亮化、道路改造、道路新建、新建排水系统、新建花坛、新建电缆线套管)等。本工程为临街立面外墙改造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未对其主体结构进行改变,均保持现状。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沙洋平湖大道至高阳集镇道路两侧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高阳镇段)的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施工内容主要对临街外立面改造(临街店面原有招牌拆除后统一换新、临街三层及以上建筑外墙增加成品空调罩)、市政配套工程(路灯亮化、道路改造、道路新建、新建排水系统、新建花坛、新建电缆线套管)等。本工程为临街立面外墙改造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未对其主体结构进行改变,均保持现状。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0 00-00-00
合同估算价:829.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④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质量员、资料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⑤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各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⑥施工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含 EPC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满足即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⑤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07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
招标人邮编:448200
招标人联系人:李维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32755998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
代理邮编:448200
代理联系人:贺雪莲
代理联系电话:0724-8691991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11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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