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靳江河道环卫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65.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靳江河道环卫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6180159-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宁乡市靳江美环境卫生服务部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靳江河道环卫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618015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靳江河道环卫服务 江、湖治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 658800
 合计金额小写: 6588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乙方按清扫区域向甲方收取作业服务费,本项目合计总额为人民币658800元,税费由乙方负责,并确保税金入大屯营国税。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23 —— 2021-07-22

3.2 履行地点:大屯营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包括日常以及重大迎检,按上级要求,要达到水域范围内无漂浮垃圾,无丢弃动物尸体,河岸两边50米内无白色垃圾,“牛皮癣”(包括丝草清理、水葫芦清理、沿线杂树清理、收地笼、电鱼设备、其他捕鱼设施清理等,政府巡河用船、租船油钱及人工归乙方负责),整段河道的各进水口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按季度拨付服务费,于每季度月15日前凭乙方发票拨付上个季度的服务费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屯营支行(宁乡市靳江美环境卫生服务部:8201030000139782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要求乙方工作人员每天上午8点以前进行河道清查,对管护的河道进行日常管理,保持河坡、水面清洁,及时打捞和清除河内垃圾杂物及水面禁存物

2、乙方工作人员须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乱倒生活、建筑物垃圾,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坡上占地建房、垃圾填河、违法取土;

3、乙方有义务同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河道有关规定的各种行为;

4、乙方自愿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5、乙方发现河道有电、网鱼等有害河道生态、占用河道等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水务部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明确的保洁服务范围;

6.1.2对乙方保洁质量有权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乙方返工直达质量标准;

6.1.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在合同期限内,有关环保的协调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衣相整洁、佩戴公司工牌

6.2.2为保证打捞质量,根据不同情况,乙方应当采用相对应的清理和操作方法,并自备保洁所需的各种器械、设备、工具、材料;

6.2.3乙方在作业中须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6.2.4乙方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统一调度、考核;

6.2.5乙方必须按企业单位用工的法律为现有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如出现用工合同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7.2乙方若因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2款所约定义务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服务费结算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7月2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大屯营镇石家湾社区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湖南省宁乡市大屯营镇白洋村白庙咀组
法定代理人: 周术林 法定代理人: 李林江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731-87100001 电话: 0731-87886116
传真: 0731-87100001 传真:

附件列表
  1. 情况说明及纸质档合同.docx情况说明及纸质档合同.docx
  2. 成交通知书.docx成交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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