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金额
18.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sdyfd13-fw0911
预算金额18.6万元
招标公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招标联系人李科长0538-82238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老师132105199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监理及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 踪审计(项目名称)已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泰 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 审批投资<2023>2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4-SDYFD13-FW0911
2.2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 跟踪审计
2.3 建设地点:位于迎胜派出所位于擂鼓石大街 194 号。
2.4 工期要求:
1 标段:以工程施工工期为准;
2 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 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建设规模:迎胜派出所位于擂鼓石大街 194 号,框架结构,主楼六层,裙楼四层,总建筑面积 3922.77 ㎡,其中新建建筑面积 357.00 ㎡,原有建筑面积 3565.77 ㎡。工程 改造内容主要:加固主体结构,局部扩建地上二层,拆除原有部分墙体,重新布局各功能 房间(如户政大厅、接警大厅、党建展厅、安防体验室、会议室、讯问室等),重新装修各 功能房间,安装水电及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等,屋面重新铺设保温防水层,外墙重新铺 设保温及真实漆面层等。建安工程费约 1242.97 万元。
2.6 招标范围:
1 标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 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
1
“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 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及招标人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要求 2.7 质量目标:
1 标段:符合服务合同和相关监理服务规范要求
2 标段:符合服务合同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规范要求。
2.8 招标控制价:1 标段:18.6 万元。2 标段:7.9 万元。
2.9 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
1 标段: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 标段: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标段: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 1、标段 2 的顺序评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合同标段的合同。
投标人如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后续的标段将按综合得分
排序确定其后的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方式:网上邮件获取。
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拟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将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山东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sdyzxg2021@163.com),在邮
件正文中注明供应商全称、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联系邮箱并
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发送(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内。
说明: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评审时的资格审查合格或最终通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 2 号城建大厦 22 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 20 号
联 系 人:李科长
3
电 话:0538-8223890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 2 号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大厦 21 层 联 系 人: 潘老师
话: 13210519977
电 电子邮件:yfd9791@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异议(质疑)与投诉。
9、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邮箱及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的方 式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 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10、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13210519977
11、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12、监督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5331293
2024 年 09 月 11 日
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