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yhwlcbsfh-202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佳琦0474-826456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志超0471-325527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项目编号:YCYHWLCBSFH-2024-06、ZB2024011538)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CYHWLCBSFH-2024-06、ZB2024011538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四)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

  (五)服务期限:

  1、押运服务外包内容(01)

  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签订满12个月止或达到预算金额止(二者谁先到达,以谁为准)。

  2、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内容(02)

  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签订满12个月止或达到预算金额止(二者谁先到达,以谁为准)。

  (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资金已落实。

  (八)标段划分及份额: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押运服务外包、2标段: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

  三、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采购。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乌兰察布市威信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乌兰察布市唯一一家可提供押运、业务库值守外包服务的公司。基于市场垄断的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我行的押运、业务库值守外包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第三款中规定“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包含扶贫产品);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品牌、型号、性能指标等)、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决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至2025年押运、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供应商名称:乌兰察布市威信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本情况:乌兰察布市威信保安押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2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建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武装守护押运及代保管现金和贵重物品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标段:押运服务外包、2标段:业务库值守服务外包)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

  (四)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标准:给其他单位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票据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为一般纳税人截图);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九)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包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程序

  (一)发布采前公示;

  (二)发布邀请函,确定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

  (四)采购单位应按照谈判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日内,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采购单位在发出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八、公示媒介及公示期

  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发布公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纬一路盛世嘉华邮储银行

  联 系 人:李佳琦

  电    话:0474-8264560

  电子邮件:97882920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 系 人:胡志超、冀果果、吴谨旭、刘书伟

  联系电话:0471-3255275

  邮    箱:2424546275@qq.com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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