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
金额
50.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2024年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509898.75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计划培育乡土树种苗木50万株,其中袋苗:西南卫矛4万株、清香木16万株、云南油杉5万、牛筋木5万株;地苗:西南栒子10万株、红椿5万株、香椿5万株;苗地整地15亩及配套主水管、喷灌等水利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周期:127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3-22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九公里管护站烂泥箐及菜花坪管护点
需求文件:文件22文件33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22 09:00:00
发布时间:2024-03-19 18:44:46
采购编号:YNYXC99010100Z20241634086
采购单位:澄江市梁王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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