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全场景庭审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g2022-0007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静0514-8216087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全场景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6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G2022-0007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全场景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0万元

4、最高限价: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拟对本院科技法庭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专网远程庭审及互联网跨网系庭审的业务需要。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3月至2022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3月至2022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6 1 日至 2022 年 6 9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2 6 22 09 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6 22 09 30 (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 6 22 09 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jsdsxmgl@126.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天交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北路545

联系方式: 1525275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 0514-821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静

电   话: 0514-82160879  

九、疫情防控期间的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所派人员应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有发热病人接触史,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

2、所有参会人员应服从代理机构疫情防控管理,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出示苏康码、行程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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