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剥离物处置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剥离物竞价公告
现就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剥离物处置竞价公告,欢迎有意单位参与经竞价。
一、竞价内容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剥离物处置竞价采购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96624
3、主要项目清单:独山矿区剥离物(废石)对外销售
4、外销地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矿区(确山县刘店镇独山)。
5、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各竞价响应人务必提前做好解密和竞价准备,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竞价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能正常解密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由响应单位承担。
7、购买方需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扫描件随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一起上传至竞价平台。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确认);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价响应单位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可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可对物料装车现场进行查看、对剥离物料质量进行查看、也可取样进行化验。因矿区安全要求,进入矿区查看,须与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工作人员联系,由矿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矿区。(矿山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 13849627837 )
(5)竞价响应文件应附有谈判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竞价物品详见公告附件:《矿区剥离物外销管理办法》。
内容及技术要求:
1、报价为上缴我公司财务部总价(我公司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卸车费等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成交标准:价格最高者中标。我公司拟选取两名供应商,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商,如第二名同意以第一名价格跟标者为第二中标供应商,第二名不同意跟标选取第三名,以此类推。拍卖量为25万吨,按总量25万吨60%分配第一中标供应商,40%分配第二跟标供应商。
3、本次处置的剥离物有实物,投标人可进行现场勘验。
4、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拉运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未拉运完毕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时,招标单位扣除合同履约金,并列入豫龙运营区供应商黑名单。
5、凡参加竞价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招标结束后不中标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联系完毕无合同纠纷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不签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驻信片区供应商黑名单。
6、凡参加竞价单位报价,金额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7、剥离物起拍价为25元/吨(含税、含装车费)。
凡参与此项目者,都视为完全响应以上条款;本条款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二、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三、竞价时间和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4:30时。
2、本次竞价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需登录报名通过审核方能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3、项目报名:
(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
(2).潜在的投标报名单位按本条要求上传报名附件: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详见采购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不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报名审核不通过。
四、报价截止时间:
1、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2、竞价结束时间:竞价开始后30分钟。
3、请各报价人于2023年11月15日14:30前登陆企竞拍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竞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技术联系人:闫先生 13849627837
报名联系人:楚女士 15139698335 马先生13663965503
监督人:党群纪检部 0396-7060960
地 址:确山县同力大道
附件:1、矿区剥离物外销管理办法、2、合同模板、3、廉洁承诺书、4、安全环保协议书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现就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剥离物处置竞价公告,欢迎有意单位参与经竞价。
一、竞价内容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剥离物处置竞价采购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96624
3、主要项目清单:独山矿区剥离物(废石)对外销售
4、外销地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矿区(确山县刘店镇独山)。
5、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各竞价响应人务必提前做好解密和竞价准备,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竞价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能正常解密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由响应单位承担。
7、购买方需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扫描件随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一起上传至竞价平台。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确认);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价响应单位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可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可对物料装车现场进行查看、对剥离物料质量进行查看、也可取样进行化验。因矿区安全要求,进入矿区查看,须与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工作人员联系,由矿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矿区。(矿山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 13849627837 )
(5)竞价响应文件应附有谈判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竞价物品详见公告附件:《矿区剥离物外销管理办法》。
内容及技术要求:
1、报价为上缴我公司财务部总价(我公司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卸车费等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成交标准:价格最高者中标。我公司拟选取两名供应商,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商,如第二名同意以第一名价格跟标者为第二中标供应商,第二名不同意跟标选取第三名,以此类推。拍卖量为25万吨,按总量25万吨60%分配第一中标供应商,40%分配第二跟标供应商。
3、本次处置的剥离物有实物,投标人可进行现场勘验。
4、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拉运完毕。在规定时间内未拉运完毕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时,招标单位扣除合同履约金,并列入豫龙运营区供应商黑名单。
5、凡参加竞价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招标结束后不中标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联系完毕无合同纠纷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不签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驻信片区供应商黑名单。
6、凡参加竞价单位报价,金额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7、剥离物起拍价为25元/吨(含税、含装车费)。
凡参与此项目者,都视为完全响应以上条款;本条款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二、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三、竞价时间和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4:30时。
2、本次竞价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需登录报名通过审核方能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3、项目报名:
(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
(2).潜在的投标报名单位按本条要求上传报名附件: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详见采购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不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报名审核不通过。
四、报价截止时间:
1、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2、竞价结束时间:竞价开始后30分钟。
3、请各报价人于2023年11月15日14:30前登陆企竞拍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竞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技术联系人:闫先生 13849627837
报名联系人:楚女士 15139698335 马先生13663965503
监督人:党群纪检部 0396-7060960
地 址:确山县同力大道
附件:1、矿区剥离物外销管理办法、2、合同模板、3、廉洁承诺书、4、安全环保协议书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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