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南宁市自然资源基础监测项目--南宁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是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国家下发的监测影像,叠加民政、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专题资料,开展市本级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一)完成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细化调查(如科教文卫用地须细化为文化艺术场馆、高等院校、幼儿园、医院等10个三级类);(二)分三年完成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占地面积超过200m2的单体建筑采集并标注建筑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等属性信息;(三)完成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等要素采集工作;(四)完成市本级全域水网、路网更新(如城市道路路网更新须更新对应的名称、类型、路宽、车道数、高架情况等属性);(五)完成市本级全域范围内超过200m2湿地、耕地等12类土地变化范围标注。
按照自治区部署,市、县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项目成果,项目成果经自治区检查合格后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交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57.22 2023年08月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南宁市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 本项目主要工作包括: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固体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号)》等文件要求,完成南宁市矿产相关报告评审组织工作,评审报告类型包括:
1.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普查、简测、闭坑报告约12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约6个;
3.勘查实施方案(勘查设计方案)约5个;
4.矿山储量年报约74个;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约15个(其中小型矿山约10个、中型矿山约5个);
6.大型矿山矿产资源详查报告约3个。
各类型具体的数量以实际开展评审数量为准(含报告因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产生的第2次评审)。
(二)对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评审工作,不同规模的矿山采用不同的评审标准。
85.0384 2023年08月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诉讼案件代理 本项目主要针对我局实际工作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分A、B标)提供诉讼代理(包括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及其他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有:(1)每年度为采购人提供至少两次的法律讲座或培训:(2)担任采购人的代理人,完成诉讼、仲裁、复议、行政争议、行政监督等法律事务;(3)承办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50 2023年08月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南宁市规划技术审查服务 对南宁市区范围内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许可的(不含五象新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广西-东盟开发区分局审批的项目)需要进行规划技术审查的新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开展规划技术审查工作,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政策法规要求等涉及科学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的技术问题。 500 2023年08月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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