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辅助业务外包
金额
344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5227709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辅助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辅助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分公司预计2024年大港油区及外部市场测井、射孔、生产测井及解释服务作业工作量较大,分公司现有队伍和人员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为了更好的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拟将作业中部分低端辅助作业任务进行外包。全年工程施工辅助业务外包服务费预计3445万元(含增值税),具体作业需求及内容以实际生产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结算依据;
2.2招标范围:中油测井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测井、射孔、生产测井及解释技术服务辅助作业,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业务服务应当具备施工所需的提供天津分公司测井、射孔、生产测井及解释技术服务辅助作业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工具及施工组织,同时负责资料的后期验收存档;
2.3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天津分公司测井、射孔、生产测井及解释技术服务辅助作业;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所服务油田所属区域;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7交付时间:按照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天津分公司测井、射孔、生产测井及解释服务辅助作业;
2.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技术辅助服务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9最高限价:预计费用3445万元(含6%增值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工作量划分:第一名80%,第二名20%;
标包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 下浮比例 |
1 | 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辅助业务外包 | 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辅助业务外包 | 我公司收入价格的最高限价基础上报降幅Y%(含增值税),0%≤Y%; | Y% |
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并最终通过产能建设方验收的工作量为依据,实际结算价格不能超过产能建设方的结算价格,实际结算价格由于政策、产能建设方定价等的变化,导致甲方的价格必须进行一定的比例降幅时,乙方也要进行相应的价格降幅。
2.10服务标准:中标服务商的人员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11计价方式:
①辅助技术服务费价格(不含税)
(1)裸眼测井(含固井质量测井)按照计价米计算工作量,价格1.20元/计价米;
(2)常规射孔按照射孔米计算工作量,计价标准为1050元/射孔米;
(3)桥射联作按照段计算工作量,计价标准为12500元/段;
(4)生产测井按照井次计算工作量,计价标准为10500元/井次;
(5)随钻测井按照队日计算工作量,计价标准为2800元/队日;
(6)图件处理及报送按照份计算工作量,计价标准为240元/份;
(7)资料预处理按照井次计算工作量,计价标准为3300元/井次。
计算方式:辅助技术服务费用=计价标准*辅助业务外包工作量*D。
井深<4500米时,D值为1;4500米≤井深<6000时,D值为1.5;6000米≤井深<8000时,D值为2.5;井深≥8000米时,D值为4.0。
井深系数D参与常规射孔、桥射联作、生产测井结算费用的计算,不参与其他作业项目结算费用的计算。
②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费用按照(〇工作量工程款*分成系数●完成单井作业计费〇年度包干费用)方式进行计价。辅助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动迁费、人员动迁费等其他费用、井下仪器及地面设备、现场待命费、材料费、维护保养费、现场技术支持费、软件使用费等涵盖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支付除工程施工辅助业务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中标价的各项目单项价格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
③最终结算价格=最高限价*(100%-降幅)(含6%增值税),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计费报出唯一一个比例Y%,Y值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只能报唯一降幅比例,投标人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否决其投标。
2.12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与招标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财务要求:2021-2022年财务状况财务状态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人员要求:所有辅助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无精神病史;能适应一线艰苦工作;(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②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③投标人近二年(2021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在近二年(2021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清晰、完整的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失信扣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①承诺2020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②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③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
④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⑤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备自主生产能力或购买设备的投标人,不得以提供租赁服务的名义参与其他投标人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1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账户支付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刘工 邮箱: 615893780@qq.com
电 话: 022-25919113 手机: 18522770972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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