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际低碳供应链基地项目施工总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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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73FJ24SG2946 |
任务书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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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国际低碳供应链基地项目施工总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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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73FJ24SG294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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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自贸试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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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38号综合保税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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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工 1955629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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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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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 座 3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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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惠惠 19955351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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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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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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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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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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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1343639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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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 |
姓名:柯永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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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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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粤144201220132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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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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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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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广州皇上皇集团食品加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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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1、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东区学生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迁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3、南方传媒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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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广州皇上皇集团食品加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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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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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南沙岭南花园度假酒店: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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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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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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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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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1240535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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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杨振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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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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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3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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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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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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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芜湖博洋家纺智慧产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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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1、六安市儿童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病房综合楼 2、六安市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3、芜湖博洋智慧服装产业园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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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芜湖博洋家纺智慧产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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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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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南艳湖全民健身中心: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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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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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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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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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132828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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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祝永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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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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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粤134201920200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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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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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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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京东智能产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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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1、厦航总部大厦 2、南宁航洋信和广场 3、灏怡财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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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京东智能产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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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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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投标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C2201大厦: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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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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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要求 2、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无使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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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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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M=17.36% 2、样本值单位: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213215901.20元 4、其他: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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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