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际低碳供应链基地项目施工总包
金额
21343.6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73fj24sg2946
预算金额21321.5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艳湖全民健身中心21343.63万元
中标联系人柯永劳
公告正文

国际低碳供应链基地项目施工总包

20240906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国际低碳供应链基地项目施工总包

项目编号

WH073FJ24SG2946

任务书编号:

标段名称

国际低碳供应链基地项目施工总包

标段编号

WH073FJ24SG2946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自贸试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38号综合保税区内

联系人及电话

汪工 1955629116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 座 3 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惠惠 1995535159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213436395.42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柯永劳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1442012201321240

工期(天)

350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广州皇上皇集团食品加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加分业绩:1、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东区学生公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迁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3、南方传媒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广州皇上皇集团食品加工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南沙岭南花园度假酒店:国家优质工程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212405354.72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杨振亚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1342018201903057

工期(天)

350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芜湖博洋家纺智慧产业园项目

加分业绩:1、六安市儿童医院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病房综合楼

2、六安市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一期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3、芜湖博洋智慧服装产业园项目(二期)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芜湖博洋家纺智慧产业园项目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南艳湖全民健身中心:国家优质工程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213282836.17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祝永想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1342019202000940

工期(天)

350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京东智能产业园项目

加分业绩:1、厦航总部大厦

2、南宁航洋信和广场

3、灏怡财富中心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京东智能产业园项目

加分业绩:

奖项

投标人: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C2201大厦:国家优质工程奖

项目负责人(总监):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要求

2、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无使用有效期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M=17.36%

2、样本值单位: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213215901.20元

4、其他: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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