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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裕溪路学校(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兴海分校)改扩建工程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裕溪路学校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1-02 |
裕溪路学校(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兴海分校)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裕溪路学校(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兴海分校)改扩建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98号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裕溪路学校(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兴海分校)改扩建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YGZ024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YGZ02414
2.5 建设地点: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东部新中心郎溪路与裕溪路交口东北角,东临梅岭路,北临南漪湖路,项目占地约64.36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42个班,其中风雨操场单跨跨度约32米和报告厅单跨跨度约27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宿舍、风雨操场,报告厅以及配套供电、给排水、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停车场等。本项目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报告厅及配套设施;二阶段建设主要包含食堂、宿舍、风雨操场及植物教学园等配套设施(建设顺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计划工期相关要求)。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
2.7 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881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图纸设计相关工程、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5m)、(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主要包含土石方、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屋面工程、节能工程、人防工程(土建)、装饰装修(含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运动场地装饰等) 、综合管线、室外道排、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安装工程(含建筑电气、亮化工程、给排水、弱电智能化、消防、电梯、电信、人防、暖通、雨水回收利用等)、钢结构、幕墙、风雨操场、光伏、供配电工程(包含外部专用线及配电系统全部工程)、智慧工地、周边道路绿线等全部图纸设计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疑。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 2018 年 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2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其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须至少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对应要求。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施工部分须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3日00:00至2023年11月23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84、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裕溪路441号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551-6281161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4、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455296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737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21分2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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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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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11-020天0小时21分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裕溪路学校(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兴海分校)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