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北仑·吉林汪清健康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5号厂房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15.19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2520
预算金额518.2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雪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延彬0433-8770811
中标公司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515.19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卓兵
公告正文
宁波北仑·吉林汪清健康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5号厂房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波北仑·吉林汪清健康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5号厂房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波北仑·吉林汪清健康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5号厂房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宁波北仑·吉林汪清健康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5号厂房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2520

建设单位

吉林海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汪清镇金城街803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4982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5182937.0000

开标日期

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开标大厅

中标工程范围

建筑修缮、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电气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合格

2021年10月30日

515195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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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长春鼎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合格

2021年10月30日

5125084.0000

附件下载

第三候选人

吉林省南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合格

2021年10月30日

5162954.0000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黄卓兵

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151522498

第二候选人

段维林

高级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070803589

第三候选人

张娟

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192034914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吉林华明60万吨制管项目建安工程第一标段

2

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工业工程项目(二标)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专家二

高级工程师

造价师

工程造价

专家三

工程师

建筑工程

专家四

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

专家五

工程师

建筑工程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大厦B2座首层

0755-23934837

第二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8号深圳建行大厦

0755-88274811

第三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首层

0755-82970105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1年08月05日-2021年08月09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海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雪

联系电话

1864338521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平

联系电话

0433-8316525

行政监督部门

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

梅延彬

联系电话

0433-8770811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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