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招标(二标段)(网)
发布时间:2022-03-10 14: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招标(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西国瑞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招标。
3、工程地址:科技城TJ04-34-01地块1(赣州经开区车都大道西侧、洋田路南侧);
4、项目总投资额:约13000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招标;二标段为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外业见证招标。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工期:勘察时间要求为7个日历天(实际工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至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止)。
8、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招标;二标段为江西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赣州)勘察外业见证招标。一标段勘察工作范围包含该项目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室内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应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二标段勘察外业见证工作范围为该标段地质详勘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外业见证工作。
9、质量要求: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应真实有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一标段(勘察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拟派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当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时,应无条件加派持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 )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江西省住建云一一住建大数据一一企 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7〕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勘察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建筑府、赣州经开区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勘察单位,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标段(勘察外业见证招标)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图审资质,且符合赣建字[2013]2号文的要求。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经验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②具有3年以上(含3年)从事工程勘察工作经历,并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从业年限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取得的时间为准)。
4、拟派本项目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员要求:数量不少于2人且必须符合现场工作进度需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业见证员上岗资格证,且证书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当现场见证员数量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时,应无条件加派持有见证员上岗证的见证员。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勘察单位(勘察外业见证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赣州经开区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勘察单位、勘察外业见证单位,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向参加本工程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投标的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投标人)”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其他
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2、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做出完全响应承诺;投标人不得挂靠、围标、串标、买标,中标后不卖标、转包、出借资质和违法分包,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及响应承诺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黑名单”;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数据、资料或响应承诺,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黑名单”,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开标时,按照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标,如投标人在一标段中排序第一,可继续参加二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排序,即只能中一个标段的标。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勘察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
7、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招标单位:江西国瑞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刘普海(章)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
联系人:陈文萍联系电话:0797--65991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王利军 (章)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237号凯旋国际大厦写字楼1009室
联系人:孙江涛联系电话:19970704841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