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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10kV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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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10kV变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201612016 一、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的江苏连云港宁丰木业有限公司10KV变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灌云县杨集镇; (2)本次招标规模:安装 15m 水泥电杆172根,新建架空导线JKLYJ-1-185约 53.36km ,拖管两段2+2回路,拖管路径长度约 280m ;利华变出线电缆为YJV22-8.7/15 3*400;共铺设电缆长约790米(含安装电缆附件)等,投资额约128万元。 (3)本次招标内容:电杆、电缆、拖管、横担、架空导线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25天(如遇甲方政策处理及阴雨天,工期顺延;因施工产生的征地等矛盾纠纷、政策处理由政府负责协调,工期顺延;以上情况不发生任何误工、窝工、停工等费用。该工期包含线路及电缆送电前试验,确保正式送电)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正式送电)。 三、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为连云港市或灌云县2016年度供电局接入、送电备案单位(确保正式送电)。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3)、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等;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5)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并且执行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连云港市供电局接入、送电备案单位相关证明等资料前来报名(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报名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 左站长 电话:13705122265 邮 编:22200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李工 传真:0518-85591613 电话:0518- 85591613/13337860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