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对东溪、西溪、南松溪等3条溪流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开展突发水污染防治措施所需的劳务人员及车辆等资源,并包含所涉及的劳务人员的食宿等问题。特别针对平潭3条小流域水质异常,劳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设备材料、修筑临时堰坝和构筑物等,劳务人员的食宿等问题需自行解决。本项目至少需要配备两组人员,一个现场组,一个机动组,其中现场组需常驻平潭综合实验区内保证及时响应要求,现场响应时间为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展开相关工作。
人数要求:8人及以上(现场组)(并提交承诺函);
工期:自签订之日起三年;
入场时间: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并提交承诺函);
服务范围:平潭县3条小流域及主要支流;
考核要求:合同签订后平潭县3条小流域各设置1个考核断面,其中1条小流域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及以上,其余2条小流域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及以上;按月进行考核,若其中1条小流域断面出现1次断面水质不达标,给与警告不予扣除费用;一年度中1条小流域断面累计出现2次考核不达标的给予扣除该流域当年支付款项的20%费用;一年度中1条小流域断面累计出现3次考核不达标的,给予扣除该溪流当年支付款项的50%费用:一年度若其中1条小流域断面累计出现3次以上断面水质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或者出现1次劣V类水质的,给予扣除该流域当年支付款项的100%费用。
支付要求:按季度支付对应款项。
报价要求:税费、人工费等劳务服务相关费用均含在报价内,报价单需注明税率。(若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则视为废标。)
报价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完整,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时备注投标项目名称。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68号福建节能大厦D座4层。
联系人:梅工 联系方式:1571557769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最高控制价 |
1 |
平潭3条小流域应急劳务项目 |
1(项) |
152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