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河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与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j2024001-01wb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公司辽河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侯旭
招标代理机构普联(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189400305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1
公告正文
辽河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与保养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LNHJ2024001-01WB)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河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与保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31万元,招标人为辽河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度车辆维修,共有车辆14台,主要提供日常维护、车辆大中小维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河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与保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河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维修与保养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盘锦市区域内汽修厂资格条件:(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机动车辆维修经营
范围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三类标准资质含以上;(2)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至少具备1个烤漆房、2台举升机,能够提供免费救援拖车服务。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
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2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7-1
号华府天地1号楼 1-2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118号华府天地购物中心4楼领办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118号华府天地购物中心4楼领办会议室
七、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项目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电话、邮箱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河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21号
联系人:侯旭
电 话:15241740902
电子邮件:liaoningpulia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普联(辽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7-1号华府天地1号楼1-22-5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18940030500
电子邮件:liaoningpul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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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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