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江二中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金额
26.3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2]yzg[gk]2018007
预算金额26.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少华13509502943
公告正文
连江二中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

乙方连江祥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YZG[GK]2018007连江二中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900 国内 293 263700 乐帮 KZ_39
合计: 263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叁仟柒佰元整元(¥263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连江二中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要求的规定及乙方投标文件所应答内容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高标准来验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货物应能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买方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用户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采购方在货物(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 第二步:初验收。货物送至用户方安装现场后,用户将进行样品对照,如投标人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用户有权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步:货物安装定位完毕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用户有权验收时在所有货物中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检验,无论其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则该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时,采购方若发现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与中标时所封存的样品或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 采购方将暂时使用中标方所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但不予中标方货款; ② 中标方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采购方再与中标方结算货款; ③ 若中标方提供的新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则采购方将给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3)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审核通过的样品为依据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0 验收后,按中标价付一期货款
2 10 满一年后
3 10 满两年后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想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承担各自责任义务。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连江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 乙方: 连江祥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连江县琯头镇下塘闽灯路60号 住所: 连江县凤城镇马祖西路23号丽景天下8号楼1402室
单位负责人: 胡应增 单位负责人: 陈少华
委托代理人:
卢光亮
委托代理人:
陈少华
联系方法: 13805028510
联系方法: 1350950294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账号: 账号: 697393058


签订地点: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