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B3206820342000744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 |
标段编号 | B3206820342000744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一标段)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
2.2工程规模:如皋市GJ2021-273#B2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设备,室内外配套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年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建筑面积约25.38万平方米。施工合同估算价为965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本次招标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物业装修、配合结算送审、工程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含桩基、主体、装饰装修、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亮化等),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疫管理、业主另行安排的其他管理事项,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五年)。若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内,则不再增加监理费用;若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
2.5合同估算价:约77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DS轴线往北(含DS轴线)为北半区,包括1-9号楼含S2商业楼及附房,建筑面积约12.72万平方米。本标段施工合同估算价为48375万元;
二标段为:DQ轴线往南(含DQ轴线)为南半区,包括10-18楼,含S3商业楼及附房,建筑面积约12.66万平方米。本标段施工合同估算价为48125万元。
注: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3.7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外无在监项目且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在如皋市范围内不超过一项,同时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项目总监变更在监工程的按苏建管【2014】70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隐瞒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⑵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⑶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⑷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
3.9其它要求:
3.9.1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9.2 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10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精神。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其他
中标后,中标单位组建的监理组成员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 注 |
1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4人 |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4.安全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注:①以上监理人员须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②四个专业监理工程师需由四人担任,不可同时兼任。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
注: 1.本表所列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数量及职称(资质)要求,非投标时资格要求,仅作为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响应的内容; 2.中标后,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本表所列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有效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如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对从事专业进行证明。 3.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后,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4.以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5.监理组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6.本次招标对常驻监理班子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常驻工地,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各种形式的考勤及抽查(包括但不限于签到、打卡、视频、录像等各种形式),具体管理要求详见合同相关条款;常驻现场监理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非常驻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投入(人员投入时间及投入后日常考核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 |
2 |
监理员≥3人 |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 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须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23日09 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建设单位:中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0513-88560109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如园商务大厦12楼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5251388287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