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东区江东镇甬金衢上高速征迁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华市江东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810579000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先生0579-823834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东区江东镇甬金衢上高速征迁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拆除面积约9410.33平方米,拆除形式采用人工或机械,不得采用爆破形式,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需自行清理。若招标人有要求按招标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将拆除范围清理干净。
2.2建设地点:金东区江东镇。
2.3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4质量要求:将房屋拆除至室外地坪(含基础梁、地圈梁),包括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及建筑垃圾的处置、建筑扬尘的防护、平整场地(推平至房屋室外地坪)等,拆除并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必须通过发包人验收。
2.5施工安全要求:
1)承包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拆除单位在拆除期间必须按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拆除前做好与周边住户、工厂等沟通工作,并保护好周边未拆迁场地内的建筑物等;施工场地内要求警示标志明显,安全设施配备到位。
4)本项目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应主动、自觉地管理好自身的施工范围,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出现不按招标人规定进行乱拆或错拆,造成招标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失,一经证实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利从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款中扣除进行赔偿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信息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3413315463@qq.com,添加QQ在空间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金华市江东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公示栏公示张贴。
8、监督部门 :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招投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江东集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金东区江东镇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57号东二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8105790004 联系电话:0579-82383456、15669523086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0
2023年6月2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东区江东镇甬金衢上高速征迁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拆除面积约9410.33平方米,拆除形式采用人工或机械,不得采用爆破形式,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需自行清理。若招标人有要求按招标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将拆除范围清理干净。
2.2建设地点:金东区江东镇。
2.3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4质量要求:将房屋拆除至室外地坪(含基础梁、地圈梁),包括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及建筑垃圾的处置、建筑扬尘的防护、平整场地(推平至房屋室外地坪)等,拆除并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必须通过发包人验收。
2.5施工安全要求:
1)承包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拆除单位在拆除期间必须按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文明施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拆除前做好与周边住户、工厂等沟通工作,并保护好周边未拆迁场地内的建筑物等;施工场地内要求警示标志明显,安全设施配备到位。
4)本项目在拆除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应主动、自觉地管理好自身的施工范围,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出现不按招标人规定进行乱拆或错拆,造成招标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失,一经证实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利从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款中扣除进行赔偿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信息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3413315463@qq.com,添加QQ在空间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东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金华市江东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公示栏公示张贴。
8、监督部门 :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招投标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江东集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金东区江东镇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57号东二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8105790004 联系电话:0579-82383456、15669523086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0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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