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一期项目防护材料等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一期项目防护材料等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SJZKJY01-202305002
1.询价条件
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防护材料等物资 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科技研发区 (研发平台、综合服 务平台) 和中试基地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 166120.06 平方米。其中:( 1 ) 科技研发区包括北塔楼、南塔楼以及4层裙房三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02068.2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9378.81平方米,主要包括科技研发、中心实验室、小试车间、展厅、会议厅、报告厅、室内运动场、健身房、厨房、餐厅等动能;地下建筑面积 32689.39 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及人防。(2) 中试基地区包括中试车间和动力中心两个单体,主要功能为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 64051.86 平方米。其中中试车间建筑面积 42542. 19 平方米,地上三层;动力中心建筑面积 21509.67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包括地上建筑面积 17553.9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955.68 平方米 。( 3 ) 室外工程包括管线、道路及园林景观等。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报价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报价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需附企业资质扫描件;
(6)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
5.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60日内支付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60%,180日内支付至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80%,一年内支付至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100%。(卖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业主不能及时拔款的原因延误,则付款时间顺延。供应商应予以谅解并自愿放弃因此产生的延期利息等费用。同时该行为不视为买方违约且无任何逾期履约费等相关费用。
6.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7.投标人近3年(2020年5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附件1:报价单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SJZKJY01-202305002
1.询价条件
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防护材料等物资 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科技研发区 (研发平台、综合服 务平台) 和中试基地区两部分,总建筑面积 166120.06 平方米。其中:( 1 ) 科技研发区包括北塔楼、南塔楼以及4层裙房三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02068.2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9378.81平方米,主要包括科技研发、中心实验室、小试车间、展厅、会议厅、报告厅、室内运动场、健身房、厨房、餐厅等动能;地下建筑面积 32689.39 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及人防。(2) 中试基地区包括中试车间和动力中心两个单体,主要功能为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 64051.86 平方米。其中中试车间建筑面积 42542. 19 平方米,地上三层;动力中心建筑面积 21509.67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包括地上建筑面积 17553.9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955.68 平方米 。( 3 ) 室外工程包括管线、道路及园林景观等。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报价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报价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需附企业资质扫描件;
(6)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
5.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60日内支付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60%,180日内支付至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80%,一年内支付至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100%。(卖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业主不能及时拔款的原因延误,则付款时间顺延。供应商应予以谅解并自愿放弃因此产生的延期利息等费用。同时该行为不视为买方违约且无任何逾期履约费等相关费用。
6.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7.投标人近3年(2020年5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附件1:报价单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不含税合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含税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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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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