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符合性评估、能效测评检测采购公告
金额
92.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符合性评估、能效测评检测采购(二次)公告
1 项目名称: 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
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风凰街道光源二路与光源四路交叉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为8255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建筑平面呈正方形,由档案馆、方志馆、行政服务(信访)大厅及信息化用房组成。新建建筑一栋,共地上23层,新建地下室4层。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含节能专项检测、绿建专项检测、能效测评、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二星级)全部工作内容。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5-28 14:00至2024-05-31 18:00
6 报价方式: 浮动报价 控制价929851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743881.09元
7 结算方式: 本项目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协【2015】8号文)文件、广东省建筑节能协审会《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试行)》(粤建节协【2013】09 号)进行计费,按照现场实际检测数量及次数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确认,以中标下浮率计算,最高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以区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认证的检测能力应包含“建筑节能检测、绿建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内容)。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认可机构认可的证书(CNAS证书),要求“依据的检验标准/方法程序及编号”包含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投标人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承担各方资质范围内的工作)。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glyb@szgm.gov.cn 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13691750375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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