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公司: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62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5号)以及《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的规定,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根据相关程序就我院医用耗材遴选目录外暂无替代产品的医用耗材进行补选。
一、补选品种范围
1、牙科种植体系统
穿颧种植体
2、正畸矫治材料
正畸牵引器装置(前方牵引器9011-002)、正畸丝(镍钛合金弓丝)、结扎丝(0.2mm)、II类错牙合矫治器(22mm、29mm、32mm、35mm)、正畸托槽(8416-20B、8416-23B)3、外科充填材料(美容注射类)
嗨体(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1.0mm、1.5mm、2.5mm)
3、其他一次性医用耗材、其他类口腔材料、低值易耗品或印模材料
工业盐、牙科模型材料(白石膏)、排龈线、石英纤维夹板、研磨材料(金刚砂条)、无菌敷贴(7*10)、医用升温毯。
二、资质要求
1、参加上述相关医用耗材品目补选的医用耗材及其配送企业已进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药械平台”),药械平台暂未要求的非医疗器械类或暂未实施的医疗器械类医用耗材除外;
2、参加上述相关医用耗材品目补选的直销或经销企业需提供加盖本公司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代理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时间;
3、参加补选的相关医用耗材品目直销或经销企业近3年内五违规违纪行为,财务状况良好;
4、参加补选的相关医用耗材品目直销或经销企业有能力配合医院进行供应商平台资质证照管理分级授权协作。
三、参加补选的医用耗材品目至少要依次标明以下内容:
1、目录明细序号
2、药械平台产品ID码和商品代码(药械平台暂未要求的非医疗器械类或暂未实施的医疗器械类医用耗材除外)
3、生产企业名称
4、产地(进口、国产、川产)
5、产品通用名
6、注册证名称
7、注册证/备案号等证件号
8、注册证有效期
9、品牌
10、规格
11、型号
12、货号
13、材质
14、用途
15、最小销售单位包装规格
16、最小销售单位
17、最小销售单位报价
18、配送企业名称
19、国家医保代码
投送文件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基础数据同时放入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含有电子版目录),于2022年12月12日之前提交至设备部(口腔综合楼302室陈凯处),未响应补选文件要求视为作废。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028-85501429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