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辛庄镇】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
金额
29.9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96万元
招标公司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文杰0512-5248953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育凡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返还残值款入镇财政专户(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现委托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
2.1.2项目规模:拆除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508.08平方米。
2.1.3残值估算价:299624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13日
2.1.5 其他: 中标人须对施工区域做好围档,并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用绿网进行覆盖(该部分费用,请投标人于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内,招标人不予补贴)。
2.2招标范围:房屋拆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6时整(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http://ggzy.suzhou.gov.cn/cssfzx/csCity.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512-58188503。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根据常熟市辛庄镇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9.8本项目与常熟市辛庄镇三家企业单位房屋拆除工程不兼中,先开常熟市辛庄镇三家企业单位房屋拆除工程,再开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新阳大道100号
联系人:张文杰
电 话:0512-5248953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国际装饰城1幢28楼
联系人:王育凡
电 话:0512-52883056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12.友情提示:
12.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6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返还残值款入镇财政专户(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现委托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
2.1.2项目规模:拆除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1508.08平方米。
2.1.3残值估算价:299624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13日
2.1.5 其他: 中标人须对施工区域做好围档,并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用绿网进行覆盖(该部分费用,请投标人于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内,招标人不予补贴)。
2.2招标范围:房屋拆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6时整(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http://ggzy.suzhou.gov.cn/cssfzx/csCity.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512-58188503。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根据常熟市辛庄镇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9.8本项目与常熟市辛庄镇三家企业单位房屋拆除工程不兼中,先开常熟市辛庄镇三家企业单位房屋拆除工程,再开常熟市辛庄镇辛中村周祖民生产用房拆除工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新阳大道100号
联系人:张文杰
电 话:0512-5248953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国际装饰城1幢28楼
联系人:王育凡
电 话:0512-52883056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12.友情提示:
12.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6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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