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SS-SPZ-1、SS-SPZ-2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蕾025-833008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
SS-SPZ-1、SS-SPZ-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已由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7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3〕0014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路线全长约38.18km,项目路线起自宿迁市洋河新区仓集镇南,与淮徐高速设置仓集枢纽,路线向西南方向布设,与S268交叉设置屠园互通,经宿城区穿越洪泽湖(宿城区)重要湿地2.8km,进入泗洪县,路线在曹庙乡和界集镇之间穿越,与X201(屠界线)交叉设置界集互通,后在朱湖镇北穿越洪泽湖滞洪区9.6km并同时跨越徐洪河(规划III级),路线继续向西进入泗洪经济开发区,利用其规划预留走廊穿越,在建设北路设置泗洪北互通,项目终点顺接新扬高速与宿扬高速交叉处已建成通车泗洪西枢纽。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27.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即SS-SPZ-1、SS-SPZ-2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如下:
SS-SPZ-1标段:K0+000~ K21+008.6;
SS-SPZ-2标段:K21+008.6~ K38+181.417。
招标范围如下:
(1)声屏障屏体、立柱等(不含路基段声屏障基础)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2)隔声窗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2.3计划工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计18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b、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下同。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环保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投入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023年1月16日以来,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致死1人的,涉事施工单位1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致死2人的,涉事施工单位2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3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5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曹阳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83300827
联系人:徐蕾、孙宁
工作QQ:2048475103(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本次同批招标的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SS-SPZ-1、SS-SPZ-2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一个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22:00至2023年5月8日22: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4847510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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