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贵安高速扩容配套工程(黔东南)第二项目经理部
挖机、装载机其他采购的公告函
采购编号:SCFA00000021454
因项目施工原因,我公司贵安高速扩容配套工程(黔东南)第二项目经理部挖机、装载机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实际情况予以公示:http://ec.ccccltd.cn。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使用月数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1 |
挖机 |
1.6m³ |
台 |
1 |
4 |
2024年5月-2025年1月 |
贵安高速扩容配套工程(黔东南)第二项目经理部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平庄镇 |
按月租赁,报价单位为*元/月; |
2 |
挖机 |
1.2m³ |
台 |
2 |
4 |
||||
3 |
挖机 |
1m³ |
台 |
3 |
4 |
||||
4 |
装载机 |
Z50 |
台 |
2 |
4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挖机、装载机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综合单价包含折旧、大修、经常维修费、安全设施费用、操作手工资、人身保险、税金、显性与隐性的应向社会缴纳的各种规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平庄镇。
4、供应质量要求:设备来源渠道正常,有质量保证,技术资料齐全,无产权纠纷;投标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5、设备要求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具有出厂合格证,含操作手(驾驶员),设备及操作手须有保险及持证上岗要求。
6、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租赁服务保证措施,有自己可靠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团队,在设备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等方面,有明确的承诺,且具体、切实可行。
7、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机械使用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符合投标机械经营范围。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0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运转记录,双方签署结算(对账)单,乙方于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租赁款的70%,其余30%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30%以内,账期6月以内。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9、售后服务:本次租赁机械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及时更换设备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更换合格设备,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0、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等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8325201-3603
采购项目:贵安高速扩容配套工程(黔东南)第二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玉伟
电话:15884532604
2024年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