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专家评审会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专家评审会工作。为做好该项目,海珠区文化馆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办实施,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专家评审会项目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20-34268987
投诉受理机构: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0
三、项目地点:海珠区辖内(以项目合同要求为准)
四、项目预算及要求:
(一)项目预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专家评审会,共计人民币24.5万元。超出24.5万元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开展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研究、档案整理,完成项目档案及调查报告。
(2)开展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
(3)负责完成协议的其他内容。
(4)负责相关费用支出。
五、对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二)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三)投标人在广州市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
(四)投标人团队成员需具有非遗、人类学、历史学或美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五)投标人需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研究、文本撰写及档案制作经验。
(六)投标人需具备非遗展览展示策划经验。
(七)投标人2019年以来承办不少于一场市级及以上文化部门主办的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及一次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调查研究和档案工作或教材编撰工作。
(八)投标人需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服务期限: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七、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八、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址: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5月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5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303室。(须到现场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及中标原则: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打分,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因故弃权,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三)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中标供应商以其应标价格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价格。
十、投标申请人须提交标书,标书保密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标书内容详见《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天,《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电话: 020-34269706,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附件2 项目报价响应表.docx
附件3 服务清单.docx
附件4 评分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
2024年5月22日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专家评审会项目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20-34268987
投诉受理机构: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0
三、项目地点:海珠区辖内(以项目合同要求为准)
四、项目预算及要求:
(一)项目预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非遗专家评审会,共计人民币24.5万元。超出24.5万元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开展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调查研究、档案整理,完成项目档案及调查报告。
(2)开展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
(3)负责完成协议的其他内容。
(4)负责相关费用支出。
五、对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二)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三)投标人在广州市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
(四)投标人团队成员需具有非遗、人类学、历史学或美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五)投标人需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研究、文本撰写及档案制作经验。
(六)投标人需具备非遗展览展示策划经验。
(七)投标人2019年以来承办不少于一场市级及以上文化部门主办的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及一次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调查研究和档案工作或教材编撰工作。
(八)投标人需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服务期限: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七、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八、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址: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5月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5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303室。(须到现场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及中标原则: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打分,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因故弃权,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三)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中标供应商以其应标价格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价格。
十、投标申请人须提交标书,标书保密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标书内容详见《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天,《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电话: 020-34269706,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后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的招标通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附件2 项目报价响应表.docx
附件3 服务清单.docx
附件4 评分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馆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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