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7.8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014
预算金额127.89万元
招标公司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3795819559
中标公司宜宾市僰戎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27.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300001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宜宾市僰戎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艺、赵东(采购人代表)、赵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以下计算标准,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2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邱府路41号
联系方式:13778969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1号1幢1层附7号
联系方式:1379581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795819559
四川中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28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磋商文件(20230216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宜宾市僰戎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邱场村新其社新学街84号 | 1,278,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宜宾市僰戎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对金秋湖镇24个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即24个(村)社区的所有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屋)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至高县海诺尔发电厂,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 | 对金秋湖镇24个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即24个(村)社区的所有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屋)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至高县海诺尔发电厂,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 对沿街的垃圾桶进行作业收集,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二次污染,根治满溢和滴漏的现象,减轻环卫清扫和清运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路面保洁的质量。 | 365 | 金秋湖镇24个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即24个(村)社区的所有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屋)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至高县海诺尔发电厂,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 1.垃圾清运内容 (1)清运、转运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大件家具等废弃物,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清运、转运工作。 (2)在清运、转运过程中,不得有满池、漏池的现象发生,如在清运、转运过程中发生垃圾落渣、漏渣现象,需要及时到现场清理干净。 (3)在清运、转运过程中若发现垃圾收集桶、垃圾池脏乱差的现象,由第三方清运公司负责清理干净。 2.作业要求 (1)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车车对接,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完后及时清扫设施周边垃圾,保证作业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对各垃圾收运点定期清洗、消毒。村生活垃圾清运,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由各村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运至规划的垃圾集中收集点,倾倒垃圾时要规范,不得抛洒滴漏,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在集中点外;对各村分类投放的垃圾进行分类运输。 (2)及时清运垃圾,垃圾不落地,收集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垃圾收集及时,无垃圾外溢和翻捡垃圾现象。垃圾车整洁,无破损;蝇、蚊孳生季节应每天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3)日产日清,商住户的袋装生活垃圾,道路等公共场所垃圾容器内的废弃物,地面洒落的漂浮垃圾,清运人员必须按时收集、清掏,不得长时间堆积、满溢,影响市容环境。 (4)生活垃圾清运统一管理、收集,密闭运输,严禁私拉乱倒;环卫工人沿固定路线收集、清掏垃圾,严禁违规操作。 (5)过程中做到无飘洒、滴漏等垃圾落地现象,不造成二次污染,并将清运车、标准化垃圾桶运送到垃圾压缩站或临时装车点处理。 (6)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上下班人流、车流高峰期时段清运垃圾,清洗清运车、垃圾桶以及临时装车点。 (7)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沿路装运垃圾时,注意按户垃圾桶,严禁野蛮操作导致设施损坏。 (8)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尽量减低工具撞击产生的噪声,避免压缩设备超负荷运转产生高分贝噪音。 (9)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作业车辆、作业人员要彼此配合,确保秩序良好,车辆不得随意占道行驶,造成交通堵塞,必要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牌。 (10)生活垃圾收运车的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11)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酒后作业,如出现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等情况,不得安排上岗。 (12)清洗清运车、垃圾桶,注意避让行人、车辆,保持桶干净,无异味,并及时放回原位或工具房,放应整齐有序,不能占道影响交通。 (13)在清运中确保城镇街面垃圾车无垃圾“穿裙戴帽”、周边有堆积垃圾现象;各村社垃圾收集点干净整洁,无垃圾外漏、堆积现象。收运工作完成后,垃圾转运站应立即进行冲洗消毒。 3.作业规程 (1)清运员收集生活垃圾之前,应身着统一工作服,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做好劳保防护措施。 (2)生活垃圾收运车沿固定路线收运,清运员必须相互配合及时收集和倾倒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按要求直接运往指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得中途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垃圾桶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3)确保生活垃圾收运日产日清,清运员必须按时收集、清掏,不得长时间堆积、满溢,影响市容环境。每次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箱地面清扫或清洗干净,做到车走地净,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4)运输生活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在居民住宅附近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车辆高峰期时间,作业时应注意减少噪声。 (5)装卸生活垃圾时,车辆不占道,不妨碍交通,注意避让行人、车辆,保持车辆、垃圾桶干净,无异味,并及时将垃圾桶放回原处,放应整齐有序。 (6)停车装卸生活垃圾时,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7)生活垃圾收集作业时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8)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出车前应进每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作业完毕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车体外表无污迹;灰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进行消毒和维护工作。 4.垃圾清运作业工作方案 垃圾清运与转运是日常管理中一个重要工作,它处理的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环境保护,每日清扫的垃圾处理必须及时,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理。遵循各线路紧凑、不重复、作业量平衡的原则,提高垃圾收集效率,降低能耗,具体的收集路线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由当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垃圾收运系统: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集中转运处理,运用全统筹的收运系统,减少交接环节。 (一)作业模式 采用“定时投放、巡回收集”收运模式,杜绝垃圾乱堆、乱运不及时现象出现。 (二)作业时间 垃圾池和垃圾分类收集点。每个垃圾池和垃圾分类收集点每天至少清运1次,确保不爆满和裸露垃圾,四周干净整洁,未清运作业时要确保垃圾池门关闭,每周清洗无积尘,随时清除池体上的“牛皮癣”广告。 | 1,278,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艺、赵东(采购人代表)、赵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以下计算标准,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2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邱府路41号
联系方式:13778969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1号1幢1层附7号
联系方式:1379581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795819559
四川中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28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磋商文件(20230216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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