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明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内容:
1.前言
本要求规定了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的技术指标、质量保证等要求,适用于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的采购、生产、交付验收和服务。
2.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

1套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产品功能及组成
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主要包括电动绞车、船尾布放回收引导架及绞车供电电缆等组成。
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组成及具体描述见下表。
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设备组成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描述

1

电动绞车

1

电动绞车是拖曳阵和拖曳光电缆承载设备,实现拖曳阵与传输缆的存储、湿端系统收放及系统牵引拖曳。

2

光电滑环

1

光电滑环主要实现湿端信号实时传输功能。

3

船尾布放回收引导架

1

船尾布放回收引导架用于拖曳阵与传输缆的收放及系统牵引过程中,对阵、缆引导保护功能。

4

绞车供电电缆

1

绞车供电电缆是电动绞车供电输入接线电缆。

4.系统总体功能和性能指标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适装性要求
针对 “北调996(甲板距水面约7.5m)”船进行拖曳布放回收系统设计,设计上兼顾适装于满足甲板操作空间的各类水面舰船。
★4.1.2使用海况要求
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安装于北调996船上,应满足在4级海况下,能够进行布放回收作业;在5级海况下,保持正常工作,在6级海况下,拖曳状态水下湿端不损坏。
★4.1.3布放与回收
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在设计上,布放回收操作应简单方便,减少人为干预量,后甲板操控所需人员不大于4人。
4.2 功能与性能指标要求
4.2.1水下湿端子系统
(1)电动绞车
1) 绞车设计容缆量不小于1200m,拖曳阵不小于400m。容缆量在满足光电缆和阵的长度、直径容缆量基础进行设计(备注:拖曳光电缆直径不大于24mm,拖曳阵外径66±1mm);
2)绞车收放缆速度0-60m/min(连续可调),重载情况最大速度不小于30m/min,轻载情况最大速度不小于60m/min;
★3)绞车收缆拉力不小于15kN,刹车最大制动力不小于30kN;
★4)绞车具备防淋溅功能(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
★5)绞车具备张力、缆长实时检测、显示与报警功能;
★6)具有自动排缆功能,兼容电缆和充油阵直径,排缆在线可调整;
★7)绞车一体化设计,操控、显示及绞车处于同一单元整体,且有整体防护罩;
★8)供电形式适应船用电源使用要求,三相三线380V±10%、50Hz±5%,功率不大于20kW;
★9)绞车轻便一体化设计,绞车操控、显示面板与绞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加工,在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减小绞车整体重量和尺寸,绞车重量不大于4t;
★10)系统应尽量小型化设计上,绞车最大宽度不大于2.3m,体积不大于10立方米;
★11)方便设备运输,拖曳阵布放回收系统运输件数不超过6个。
(2)滑环
绞车配置光电滑环,光电滑环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提供滑环进行设计研制与生产。
(3)船尾导引装置
1)船尾导引装置满足拖曳线列阵和拖曳缆布放回收过程的引导功能;
★2)导引口配备淡水喷淋装置,引入船上淡水水管,实现拖曳阵回收时自动清洗能力。
(4)绞车供电电缆
★1)绞车供电电缆电芯数与特性满足绞车供电要求;
★2) 绞车供电电缆长度不小于50m。
5.试验验证及服务保障要求
★5.1安装调试与培训
产品研制完成,出厂技术指标经测试、检测后。设备运至用户指定地,并派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编制详细的培训材料,对使用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护保养等培训。使其具备能独立操作使用并能判断故障及简单维修的能力。
★5.2交付
产品经海试验证(用户负责协调试验船以及海试相关费用),且产品功能性能达到要求技术指标后进行产品交付。
★5.3 航次试验服务保障
为保障航次任务顺利完成,阵首次试验生产厂家需配备相应的技术保障人员(技术保障人员为专业人员并且为涉密人员,通过保密审查签订保密协议)和必要的布放回收系统备品模块,完成不少于2次*5天/次的航次任务保障服务。航次试验过程中设备和保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承担。
6.质量保证要求
6.1 标准化要求
产品设计应遵循通用化、系列化和组合化的设计原则,并贯彻执行相关国标、国军标、行标及企标。
6.2 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要求
可靠性要求:产品研制可靠性参照《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GJB450B-2021)设计,研制过程中多采用简化设计、模块化设计、冗余设计等方法。尽量基于已验证的成熟技术研制,降低系统可靠性风险,系统寿命不低于5年,可靠性时间不小于240小时。
维修性要求:产品研制维修性工作参照《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GJB368B-2009)设计,应优选标准设备、零部件、元器件,减少其品种和规格;必须使故障率高、容易损坏、关键性的零部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和必要的通用性,以适应任务期间维护的需要,板卡现场更换备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0.5h。
测试性要求:产品研制测试性工作参照《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GJB2547A-2012)设计,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以满足系统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应提供《操作维护说明书》。
安全性要求:产品研制安全性工作参照《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GJB900A-2012)设计,按工作规程操作时,不危害自身、人员及其他装备安全,对高压、低压电源进行隔离和警示,各控制开关都应设置明显标识,增加设备工作时的过流检测、过压检测功能。
保障性要求:产品研制保障性工作参照《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GJB3872-1999)设计,产品应具备整体检测的功能,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设计中尽量减少需使用专用工具的组件和部件,提高检测、维修、拆装工具的通用性,从而提高设备的保障性。
环境适应性要求:产品研制环境适应性工作参照《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GJB4239-2001),除湿端子系统以外的通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选型和散热控制,满足工作环境温度-10℃~50℃,贮存环境温度-40℃~70℃的要求。
★6.3 质量保证
(1)交付后质保期不少于3年,在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供方应首先提供更换的零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在确认属于用户责任时,用户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2)在设备保质期后,供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仍应积极配合用户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及时提供零部件,用户负责提供维修费用。
7.齐套性要求
设备承制方质检出厂时提供齐套产品
Ø 布放回收子系统(详见表1) 1 套
Ø 维护保障及专用拆卸工具(详见表2) 1 套
Ø 备品备件(详见表1) 1 套
Ø 资料(详见表3) 1 套
8.包装运输要求
运输包装应适用公路、铁路、水路等单一或组合工具运输。设备包装具备防雨、防潮、减震功能,非一次性运输包装,可满足设备寿命周期内重复使用。
二、对接方式:
详细技术要求采用线下对接方式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经验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文件恕不接受。
五、竞谈地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
六、谈判内容:竞争报价及交付进度
七、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滨海街16号
八、联系人:张明伟 13942053533信息来源:http://www.weain.mi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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