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实验学校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裕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宿豫区实验学校工程已经宿豫行审备(2024) 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宿豫区实验学校工程,含小学教学楼、小学实验楼、初中教学楼、初中实验楼、图书馆、报告厅、行政楼、食堂、体育馆、宿舍、看台、大门1、大门2、地下车库及人防、连廊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企业业绩: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4.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等。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法人公章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按无效标处理。(2)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超市、金融建筑),酒店建筑(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机场、车站)。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第一阶段:
(1)技术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16分);
(2)商务标评审:业绩(2分);
第二阶段(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82分)
(三)付款方式:合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每两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每次付款付至上个月末合同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注:1、进度款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如当期进度款未达到5000万元,则当期不支付进度款,计入下次付款周期;2、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公平竞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8月25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164820899@qq.com
招标代理邮箱:523419539@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裕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金莎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尚伟0527-818867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座14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魏晓娜0527-8123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