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抵质押物财产保险服务(07-07-04A-2024-D-E01630)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招标公告并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7-04A-2024-D-E01630
项目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抵质押物财产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定2-3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对公条线抵押物财产保险服务,保险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居住楼宇、商业用房、一般厂房类房产、其他特殊厂房类房产(易燃、易爆、危化品)、在建建筑工程、机器、设备等。
服务范围: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对公条线(公司、同业)因授信业务而产生的抵押物财产险投保需求。
服务期限:2年。(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第三章项目需求)
中标人数量:当有效供应商大于等于5家时选取3家供应商;当有效供应商为4家时选取2家供应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示情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8.能够提供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在线购买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67号
联系人:郑诗蒙 联系电话:024-31259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招标师:葛东兴
项目负责人:于洪飞 电 话:15998326669
邮箱:15998326669@163.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401630
采购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