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和新政采字ja【2021】0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龚女士0796-82216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茜茜0796-83178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1-12-15]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项目概况

吉安市中心城区过渡期河道采砂劳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和新政采字JA【2021】005号

2、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城区过渡期河道采砂劳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线下)

4、预算金额: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1.20元/t,详见下表:

品名

分项名称

最高单价

单位

单价(元)

砂石

链斗式采砂船挖砂砾料

t

6.49

水面运输5km

t

2.92

3L轮胎式装载机上料

t

1.61

洒水车

t

0.05

场地维修

t

0.13

综合单价

t

11.20

备注

(1)综合单价中的水面运输距离按5km计;

(2)单价均含税,系取全费用的综合单价;

(3)水面运输5公里以上的每公里综合运费按0.40元/t计;

(4)采购数量: 全年砂石约300万吨,具体以实际销售为准。

5、采购需求:砂石开采,船舶油污水、洗舱水及生活垃圾接收及转运无污染处置,船运,上岸、现场筛分、装车,地磅保养及养护、地磅校核,废水沉淀处置,现场管理,弃料处理,场区、进场和出场道路(里程长约1公里)的除尘、浮砂清扫保洁、场区车辆的秩序管理及维护等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在服务期内吉州区智能化标准砂场建设完成且经市采砂办确定投入使用,本合同无条件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1.1若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则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1.2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1.4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提供材料方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验。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提供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个月内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提供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个月内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6个月至今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可自拟)。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采购人将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税务总局”等网站对投标人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在开标时将展示基本资格条件中的(1)、(3)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9日9: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备注:(一)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CA数字证书并开通其他类型(投标人)功能,以其他类型(投标人)进入系统,在其他类型模块中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采购人将在以下指定网站发布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4.吉安政府采购网。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元,采用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获取的任一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

(1)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2)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查询到账,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提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开标时如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

(5)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

(二)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三)开标时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若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开标后,无论其结果如何均不退还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人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制作的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4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得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届满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日,各砂场的砂石由吉安市城区砂石资源管理站统一清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投标单位派一名代表进入交易中心;

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且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为不影响各投标单位竞标,请投标单位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赣通码(或省际之间互任的健康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注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吉返吉及境外入吉人员请遵照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做好防控,委托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入场(出示授权委托书)。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所在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新庐陵砂石有限公司

地 址:吉州区金螺大道(新井冈山大桥西岸下游)

联系方式:龚女士0796-822164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州区滨江三期8栋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刘茜茜0796-831785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茜茜 电话:0796-831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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