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新增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17: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新增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省临沂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山东省临沂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新增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山东省临沂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临沂市沭河路与茶山二路交会东南。总建筑面积约29610.43㎡,其中地上21730.19㎡,地下7880.24㎡;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本次招标为该项目新增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工程,新增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工程约245万元。
2、招标内容:本项目新增新风、空调设备采购工程所有相关内容。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6、供货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经营范围的合法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合法代理商,所投报产品及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采用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日期: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354921111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71899
电子邮箱:linyihaoxuan@126.com
日 期: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