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设计指导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设计指导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开展美丽圩镇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具体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和省委主要领导调研合作区讲话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动合作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和必要之举。合作区正重点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工作,创新性采用家园式工作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在四镇(街道)资源文化各不相同、社会力量专业性不足的背景下,为加强美丽圩镇建设系统规划,构建一镇一特色的风貌格局,逐步推进镇村融合街区化、园区融合城市化,推动实现以美丽圩镇建设为牵引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亟需采购设计单位专业统筹指导美丽圩镇建设。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整体风貌把控。结合深汕自然人文资源、《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项目库建议》、相关上位规划等,统筹提炼合作区四镇(街道)整体风格及四镇(街道)一镇一特色,对四镇(街道)设计方案进行把关指导。
(2)美丽圩镇培训。结合美丽圩镇先进案例、服务单位美丽圩镇设计建设经验,对美丽圩镇建设各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
(3)统筹建设时序。梳理美丽圩镇建设时序,形成建设时序清单,协助采购方、四镇(街道)统筹美丽圩镇各分项建设。
(4)现场指导。定期前往四镇(街道)建设现场,把控施工的设计还原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5)梳理美丽圩镇指引图册。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各分项建设指引图册、实际建设案例,针对典型问题、典型案例,梳理出广告、外立面、阳台、天台、摊贩点等分项目指引图册,作为镇村自行整治提升参考材料,扩大二、三期美丽圩镇建设的影响力。
2.服务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为“合作区”)行政辖区范围占地460.41平方公里,规划2035年常住人口70万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街道)近期分别开展美丽圩镇二、三期建设,本项目对四镇(街道)美丽圩镇建设进行指导,协助采购方统筹建设。
3.服务成果:
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设计指导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汇报文件、研究报告等,协助采购人统筹指导美丽圩镇二、三期建设。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价单位需具备同类型业绩,提供相应服务业绩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56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设计指导服务报价单.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开展美丽圩镇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具体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和省委主要领导调研合作区讲话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动合作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和必要之举。合作区正重点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工作,创新性采用家园式工作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在四镇(街道)资源文化各不相同、社会力量专业性不足的背景下,为加强美丽圩镇建设系统规划,构建一镇一特色的风貌格局,逐步推进镇村融合街区化、园区融合城市化,推动实现以美丽圩镇建设为牵引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亟需采购设计单位专业统筹指导美丽圩镇建设。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整体风貌把控。结合深汕自然人文资源、《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项目库建议》、相关上位规划等,统筹提炼合作区四镇(街道)整体风格及四镇(街道)一镇一特色,对四镇(街道)设计方案进行把关指导。
(2)美丽圩镇培训。结合美丽圩镇先进案例、服务单位美丽圩镇设计建设经验,对美丽圩镇建设各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
(3)统筹建设时序。梳理美丽圩镇建设时序,形成建设时序清单,协助采购方、四镇(街道)统筹美丽圩镇各分项建设。
(4)现场指导。定期前往四镇(街道)建设现场,把控施工的设计还原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5)梳理美丽圩镇指引图册。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各分项建设指引图册、实际建设案例,针对典型问题、典型案例,梳理出广告、外立面、阳台、天台、摊贩点等分项目指引图册,作为镇村自行整治提升参考材料,扩大二、三期美丽圩镇建设的影响力。
2.服务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为“合作区”)行政辖区范围占地460.41平方公里,规划2035年常住人口70万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四镇(街道)近期分别开展美丽圩镇二、三期建设,本项目对四镇(街道)美丽圩镇建设进行指导,协助采购方统筹建设。
3.服务成果:
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设计指导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汇报文件、研究报告等,协助采购人统筹指导美丽圩镇二、三期建设。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价单位需具备同类型业绩,提供相应服务业绩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56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美丽圩镇设计指导服务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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