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烔炀镇中李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市烔炀镇中李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市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综字〔2023〕538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烔炀镇中李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MMGZ0014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MMGZ0014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围绕产业提质增效、人才培育支撑、文化传承保护、生态绿色发展、治理活力有序五大行动目标,谋划重点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农业产业及配套项目、乡村俱乐部提升改造、综合服务中心(紫竹园)改造项目、“芳华学堂”改造提升、全村域基础设施提升、全村域人居环境提升、核桃园整治、月亮湾改造工程等。1、农业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内容:10平方米左右抗旱排涝站和进水渠道、设施农业等;2、乡村俱乐部提升改造:改造范围位于半岛大道以东的前李民宿,包括前李民宿建筑提升,前李闲置民房建筑品质提升;3、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主要为紫竹园建筑改造提升;4、“芳华学堂”提升改造:现状闲置建筑及外围广场,改造成芳华学堂;对内部空间提升改造;5、民歌文化驿站:建筑提升改造,并增加自动播放感应系统;6、全村域基础设施提升:一是小方村进村路拓宽,大何鲍、小徐水泥路维修提升,二方村水泥路新建,前李村道路提升,中李小学入口道路拓宽,前李、傅村、何滩、大何鲍、沙涧河道路改造提升;二是半岛大道道路、中李-傅村道路、黄庄-小徐道路、半岛大道-沙涧河道路亮化提升;三是李克农故居对面新增停车场1处;四是河口张污水管网铺设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五是在二方、南庄自然村新建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六是紫竹园室外环境品质提升和配套体系;七是月亮湾木栈道维修。7、全村域人居环境提升:一是环境整治约10000平方米,主要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村域范围内重点道路两侧绿化和重要节点美化;二是五小园、核桃园整治;三是紫竹园中水塘清淤、驳岸修整及周边环境提升,四口当家塘清淤环境提升。
2.7 合同估算价:3160.5万元
2.8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运营周期为6年
2.9 招标范围:深化设计、采购与施工,以及运营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3运营管理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美丽乡村或人居环境整治或乡村振兴或乡村文旅类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5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运营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232182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1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朝阳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米
邮 编:238000
联系人:许杨
电 话:0551-885110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邮 编:238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8232182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0551-8233929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工商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206883800573689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81010102100015382503394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巢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