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化玻试剂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025年化玻试剂 ;
2.项目编号: ZP-CGB-202411-013 ;
3.采购项目内容: 各类型化学用品、试剂及玻璃仪器采购。
4.项目类别: 货物 ;
5.付款方式:货到买方仓库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买方审查无误后 30天后支付现金;
6.交货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采购方式: 比选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从事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及其他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要求:
1)具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具有效期内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4)相关资质审查文件发到以下邮箱:hexiangyang@zhujiangbeer.com。
3.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名单管理期内;
5.不接受关联关系供应商同时报名;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7.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提交报名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项目顺利履行及产生潜在风险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安全或环保违规事件,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评估认定。
三、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不得串通采购,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采购,取消参与评审资格,不予退回保证金(如有),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限制参加采购人后续的任何采购项目:
1.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相应文件等;
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打包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1时40分
2.报名资格:供应商报名前需在珠江啤酒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zhujiangbeer.com/,下称采购平台)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具体详见采购平台注册相关指引)。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
3.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已报名供应商,经采购方初步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4.报名注意:本项目不接受(接收/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2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扫描版。
六、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名称: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向阳
联系电话: 020-84206636-424
采购人: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025年化玻试剂 ;
2.项目编号: ZP-CGB-202411-013 ;
3.采购项目内容: 各类型化学用品、试剂及玻璃仪器采购。
4.项目类别: 货物 ;
5.付款方式:货到买方仓库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买方审查无误后 30天后支付现金;
6.交货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采购方式: 比选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从事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及其他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要求:
1)具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具有效期内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4)相关资质审查文件发到以下邮箱:hexiangyang@zhujiangbeer.com。
3.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名单管理期内;
5.不接受关联关系供应商同时报名;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7.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提交报名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项目顺利履行及产生潜在风险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安全或环保违规事件,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评估认定。
三、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不得串通采购,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采购,取消参与评审资格,不予退回保证金(如有),并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限制参加采购人后续的任何采购项目:
1.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相应文件等;
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打包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1时40分
2.报名资格:供应商报名前需在珠江啤酒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zhujiangbeer.com/,下称采购平台)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具体详见采购平台注册相关指引)。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
3.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已报名供应商,经采购方初步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4.报名注意:本项目不接受(接收/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2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扫描版。
六、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的疑问,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名称: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向阳
联系电话: 020-84206636-424
采购人: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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