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学院
乙方: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DY]2017452-1的龙岩学院信息中心邮件系统升级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65000 | 亿邮电子邮件系统V8.0亿邮邮件网关系统V4.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叁年邮件系统和邮件网关技术支持及版本升级 |
1 | 1-2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10000 | 亿邮电子邮件系统V8.0升级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将邮件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 |
1 | 1-3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10000 | 亿邮邮件网关系统V4.1升级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将邮件网关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 |
合计: | 8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学院;
4.3交付条件: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包号1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商品名称: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数量:1 金额:65000 基本需求:亿邮电子邮件系统V8.0亿邮邮件网关系统V4.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售后服务要求:叁年邮件系统和邮件网关技术支持及版本升级 包号1 品目号1-2 品目名称: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商品名称: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数量1 金额:10000 基本需求:亿邮电子邮件系统V8.0升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售后服务要求:将邮件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 包号1 品目号1-3 品目名称: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商品名称: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数量1 金额:10000 基本需求:亿邮邮件网关系统V4.1升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售后服务要求:将邮件网关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 合计:85000.00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85000.00元,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合同总金额。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服务期自2018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在龙岩履行。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影响乙方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10.2 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当按合同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0.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产品、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者更换,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期作出答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0.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甲方的软件产品、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当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或者提出建议,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甲方未按期答复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0.5 甲方提供的技术产品、资料、数据、样品或者服务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单独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以及各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或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0.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和交付作品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和交付作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龙岩市新罗区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之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制成并签字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 龙岩学院 | 乙方: | 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畔惠河南街1132号通惠大厦C区2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龚少晖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72793189 | 联系方法: | 150323929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63080153510001 |
签订地点: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