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石镇化肥减量增效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及施肥和农药技术指导培训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年金石镇化肥减量增效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及施肥和农药技术指导培训服务项目
受三台县金石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2022年金石镇化肥减量增效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及施肥和农药技术指导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纵海祥源(2023)013号。
二、招标项目:2022年金石镇化肥减量增效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及施肥和农药技术指导培训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缴纳报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 虹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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