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无人机和激光扫描等技术的二三维基础地理信息一体化动态更新需求公示
金额
7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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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0-0102011001-01068、PLAN-2020-0102011001-01069、PLAN-2020-0102011001-01070 | 见附件 | 1.0 | 项 | 7520000.0 | |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一) 国家标准
1. GB/T 14911-2008《测绘基本术语》
2. 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 GB/T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
4. GB/T 7931-2008《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5. GB/T 7930-2008《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6. GB/T 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7. GB/T 27919-2011《IMU/D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8. 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 (GPS) 测量规范》
9. GB/T 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 GB 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11. GB/T 24356-200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2. 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13. GB/T 36100-2018《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二) 行业标准
1. 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2. CH/T 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3. CH/T 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4. CH/T 3014-2014《数字表面模型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
5. CH/T9015-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国家测绘局
6. CH/T9016-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生产规范》,国家测绘局
7. CH/T9017-2012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库规范》,国家测绘局
8. CH/T9024-2014 《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规范》,国家测绘局
9. CH/T 3006-2011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_控制测量规范》,国家测绘局。
10. CH/T3003-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国家测绘局
11. CH/T3005-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国家测绘局。
12. CJJ/T 157-2010《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13. 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
14. CH/T 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15. CH/T 3007.1-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测图规范 第一部分: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数字正射影像图 数字线划图》
16. CH/T 9008.2-2010《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高程模型》
17. CH/T 9008.3-2010《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8. 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9. CHZ 9011-2011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20. CH/T 3012-2014 《数字表面模型航空摄影测量生产技术规程》
(三) 地方标准
1. 深圳市基础测绘技术规程。
2. 深圳市的空间地理信息标准。
(四) 其他标准
1. 本项目招标文件。
2. 甲方其他技术要求。
1.工作目标
为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动态更新体系,打通业务链条,建立从多途径城市变化发现、更新任务派发、地理信息采集、质量检查、数据动态更新入库、数据处理管理、共享发布及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模式,按照“多源发现、区分要素和更新频率、二三维一体化、增量更新”的原则,提高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采集更新的效率和现势性,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如下:
1、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变化发现:
结合已有的建设项目竣工测绘、网格员等专业巡查、社会企业线下资源巡查、政府部门专题共享信息,以及动态车辆轨迹变化、影像比对、机载激光扫描技术采集的点云数据对比判读等多途径汇集动态更新来源,细化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更新变化实时发现、更新任务实时派发、多手段更新测量实时入库和更新发布动态高效的全流程动态更新机制,明确动态更新工作流程、工作分工及任务要求,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动态更新规程和数据标准;
实现动态更新任务管理,以满足从变化发现更新任务上报、任务分派、任务进度跟踪管理、更新数据提交、工作量核算和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对动态更新业务进行线上全业务流程管理的要求;
同步更新基础地理实体要素库,根据已更新的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提取测绘后的基础地理实体要素,同时与同名地理三维模型空间匹配进行信息关联,形成每年一次的变化更新的基础地理实体要素库,并采用内业分析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更新。
2、生产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
确认动态更新任务后,通过无人机航空摄影技术获取像片数据,制作电子地图数据库;通过街景车、三轮车或背包采集道路两侧街景、激光点云等数据补充提升模型地面效果,并依托自动化三维建模生产工艺合成高精度、真三维MESH模型,同时实现城市建筑、地形、交通、水系、植被、场地等三维要素模型、TDOM数据成果等多种数据产品的动态更新。
完成每年度电子地图数据库的生产,以及基于电子地图数据库完成每年一次的真三维MESH模型数据、真正射影像(TDOM)更新区域数据的生产,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更新库。
2.具体工作内容
2.1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变化发现
本项目要求充分利用官方权威数据、数据现势、精度匹配、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同步更新、保持数据一致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收集和利用基础测绘资料、官方共享和交换数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日常审批数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项目成果资料、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和网络地图等,结合建设项目竣工测绘、网格员等专业巡查、政府部门专题共享信息、动态车辆轨迹变化、影像比对、通过机载激光扫描技术获取深圳市高密度的激光点云数据,利用计算机自动判读城市变化信息等多途径汇集动态更新来源。
2.1.1技术要求
利用机载激光雷达扫描技术获取不同时期城市点云数据,通过相关软件对激光点云生成的、不同时态的两套DSM数据进行自动对比分析,能够快速发现城市数据获取出现的城市建设变化情况。
结合深圳市已有全域真三维模型数据、正射影像图、建设项目竣工信息、网格员等专业巡查信息等多方面综合,由人工内业确认高效地发现城市中的变化图斑。
2.1.2成果要求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变化发现,要求基于技术参数,内业勾绘城市变化图斑并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变化发现库,进行范围矢量数据的属性字段的管理,如变化图斑绘制时间、监测数据源、数据源版本等。
2.2生产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
2.2.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深圳独立坐标系(提供深圳市独立坐标系分幅图);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按6度带,深圳独立坐标系按3度带;
高程系统: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1956黄海高程系统;
针对无人机快速采集的特点,利用无人机系统搭载单个或多个相机对需要局部更新区域进行拍照,同时结合地面街景扫描技术实现空中、地面影像和激光点云的采集,再利用二三维局部更新后处理软件,实现包括DLG和真三维MESH模型的动态统一更新。
2.2.2生产电子地图数据
n 生产内容
根据基础测绘成果、政府部门共享交换数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成果资料、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数据以及政府官网公开信息目录、报纸等媒介,参考公开出版的地图、网络地图等信息、3D激光点云监测变化、低空采集数据生产,结合电子地图、街面车辆视频动态感知等方式,对电子地图数据库进行更新。
(1)建筑物及公共服务专题日常动态更新:包括建筑物(分建成和在建)空间位置、属性数据及拓扑关系;与建筑物关联的公共服务专题,如大厦(高层30(含)以上)、地标建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
(2)重点片区每季度更新:对重点片区范围内的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并结合日常动态更新对电子地图进行符号化加工处理。
(3)其他片区每半年更新:除重点片区之外的区域范围内的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并结合日常动态更新和重点片区更新对电子地图进行符号化处理。
(4)每年度根据招标方电子地图版本保密处理需求,投标方负责样图打印、电子数据刻盘、省厅送审等工作。
(5)根据现有数据规范、每年度提供两期的公交和导航商业数据,共六期。
其中电子地图数据生产的内容主要有以下8大要素的生产:包括地理单元、居民地、交通及附属设施、水系、植被绿地、境界、文字注记、小区深度数据。具体内容如下表:
要素名称 | 更新内容 | 备注 |
地理单元 | 自然地理单元:地貌晕渲、山 社会经济区域单元:主体功能区、开发区、工业区、保税区、贸易区、矿区、口岸、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农林牧场 城镇综合功能单元:居住小区、休闲娱乐、体育活动场所、游乐园、旅游观光、高尔夫球场、宗教场所、城市广场; 除地貌晕渲之外,新增的单元要素表达方式为面,同时在原有的公共设施要素层面中增加相应的点要素信息,以便数据版本衔接。 | |
居民地及设施 | 行政机构位置标识:包括片区名、农村居民点、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主要更新内容是空间位置和属性。表现形式为点。 建筑物(分建成和在建)空间位置、属性数据及拓扑关系。表现形式为面;与采购方“建筑物更新”项目数据相统一,每年底发布一个统一版本。 大厦(高层30(含)以上,地标建筑)空间位置、属性数据及拓扑关系。表现形式为点; 特色建筑(亭、台、碑、塔)空间位置、属性数据及拓扑关系,表现形式为点。 | |
交通及附属设施 | 交通: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铁路、轨道交通等,更新的数据内容包括变化的道路空间位置数据和名称、分类码、起始、终到、路宽、现状时间及备注等属性数据,更新三种类型,道路中心线、道路面和道路边线。表现形式为面; 交通附属设施:桥梁(分立交桥、普通桥梁、隧道、人行天桥)、飞机场、火车站、港口、长途汽车站、公交站点、道路交叉口、地铁站、停车场、加油站、收费站、售票点;表现形式为点; 新增:地铁地下空间、地铁行车方向。表现形式为面。 | 地铁地下空间、地铁行车方向 |
水系 |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海面、岛屿;主要更新内容为水系位置数据以及水系名称和代码属性数据。 表达方式为面、点。 | |
植被绿地 |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和林地)、荒草地、城市绿地、大于400m2的小区绿地,更新变化的植被绿地位置、范围等空间数据、植被的代码属性数据。 | |
境界 | 较长时间保持不变,更新内容主要是发生变化的境界位置数据和境界分类代码属性数据。 | |
公共服务及其设施 | 包括办事机构、驻深办事处、科技教育(分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党团校、培训中心、研究基地、协会/学会、业余教育等)、医疗卫生(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社康、独立门诊、大型药店、动物医院、疾病防疫、急救中心)、文化体育(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购书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影剧院、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音乐厅、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高尔夫俱乐部、礼堂/会议中心)、旅游观光(自然景点、人文景点、主题公园、文物古迹)、宾馆酒楼(星级、连锁)、连锁餐饮、商场超市(综合、连锁、特色市场)、银行、邮政通讯、日常服务(公厕、公墓、养老院、疗养院、殡仪馆、救助站、福利院、基金会)、市政网点(供水、供电、供气、环卫、防灾)、知名企事业。 表现形式为点。 | |
地标和注记 | 包括基础地名、典型兴趣点等 表现形式为点。 | |
基础网格 | 包括区、街道、社区、网格单元共四个层级 表现形式为面。 | |
地址编码 | 行政区划库,表现形式为面;道路库,表现形式为线;地址库,表现形式为线。 | |
小区深度数据 | 包括小区出入口数据(包括:入出口位置、出入口名称、门禁信息)、小区照片、以及小区内部道路数据(包括:内部路网、车行信息、骑行信息、限行信息、路名)。 | |
n 数据更新技术指标
(1)各数据要素地址属性应包括:区、街道(道路)、门牌、建筑物名称、楼栋号等。
(2)各数据要素基本属性中有一个属性错误即认为该要素属性错误。重点片区各数据要素的基本属性错误每平方公里内不得超出该范围内变化总数的5%,否则为不合格;一般片区各数据要素的基本属性错误每平方公里内不得超出该范围内变化总数的10%,否则为不合格;
(3)重点片区每平方公里内各数据要素遗漏个数不得超出该范围内变化总数的5%,否则为不合格;一般片区每平方公里内各数据要素遗漏个数不得超出该范围内变化总数的10%,否则为不合格;
(4)基础网格数据中的街道和社区的名称和图形正确率为100%,否则为不合格;
(5)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标准,确保标准和数据内容之间的一致性。
(6)建立数源表。对项目涉及数据的空间和属性信息,分别定义哪些是本次生产的源信息,哪些是来自于其他的源数据。
n 应用环境要求
(1)基础GIS软件环境:ESRI ArcGIS 10.1g。
(2)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 10g。
最终所有数据均应兼容上述软件环境
n 其他要求
1)基础地名、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重点类公共设施数据需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校核,在必要的情况下,制作专题地图进行书面校核。
2)电子地图组成要素包括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及设施、境界、植被绿地、地名等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题地理信息;
2)对于新增、修改、删除各数据的要素或字段,需单独标识,以便统计。
3)按照平台元数据规范,分别建立各数据相应的元数据。
2.2.3生产真三维(MESH)模型数据
n 生产内容
更新区域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采集:基于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获取重点区域相片数据,要求地面影像分辨率优于0.05米;平面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可满足1:1000数字地形图成图要求。
更新区域真三维(MESH)模型生产主要包括:同步核心地理要素数据中的建筑要素模型、植被要素模型、水系要素模型、交通要素模型等三维基础要素的构建和更新。
更新区域真正射影像(TDOM)数据生产,主要包括地面影像分辨率为0.1米;平面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可满足1:1000数字地形图成图要求。
要求几何形状(面、线、角)和纹理完整、正确;纹理色调一致、均匀、无镶嵌痕迹;路面、水面、广场等平面地物表面无明显的高程异常、拼接痕迹;不允许在模型表面出现明显的孔洞,如水面漏洞、广告牌等;当水面出现漏洞时,需进行修复;不允许模型中存在孤立、细碎的3D悬浮物(如很小的树冠、残缺不全的路标牌等及其他异常错误目标);
三维大场景模型成果采用OSGB数据格式,要求数据量每平方公里不大于500M。
n 技术要求
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采集技术要求
获取重点区域多角度倾斜影像数据,影像分辨率优于0.05米;航向重叠度不低于60%,旁向重叠度不低于40%。其它指标按《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执行。
利用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以得到每张像片的外方位元素。航摄分区与航线敷设其它要求依据航摄仪的类型和成图比例尺,分别按照《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的相应规定执行。航摄范围应保证完全覆盖项目要求范围并有足够外扩。
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地表植被及其它覆盖物(如:积雪、洪水等)对成图影响较小、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季节进行摄影。
严格把握天气标准和准确的曝光量是保证摄影质量的关键。实际工作中再根据天气实况、地物、地形情况以及参考曝光量,确定实际的曝光量,确保曝光量的准确。
要根据GPS卫星预报,选择PDOP值小于4的时间段进行摄影;若4
航线按常规方法敷设,在重叠满足范围线内业成图要求的前提下,航向超出摄影区域不小于1.5条基线,旁向超出摄影区域不小于航线宽度50%,满足航摄范围的覆盖。
航线一般按东西向平行于图廓线直线飞行,倾斜摄影根据城市建筑特点分析,按要求做特定方向飞行。
影像应清晰,层次分明,颜色饱和,色调均匀,反差适中,不偏色,能辨别出地面上最暗处的影像细节,不得有色斑以及曝光过度等情况。
数字影像有少量坏点或色斑,不影响立体模型连接、测图以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时,成果资料可以使用,否则应予重摄。
数字影像出现大面积反光或局部缺陷(如云、云影等)造成无法进行立体模型连接、测图以及正射影像图制作时,应予补摄。补摄仍按照原设计航线执行,补摄范围为超出补摄区域两端各一条基线。
除数字影像数据质量合格外,必须保证每架次(或区域的)附属记录数据文件齐全,准确。在飞行过程中,航摄员必须做好当天的航摄记录表。
航摄原始影像必须满足倾斜航空摄影测量生产倾斜实景真三维(单体化)数据的要求,同时满足国内主流摄影测量工作站后期生产需求及满足1:1000比例尺航空摄影测量规范要求。
数据产品技术要求
1)精度要求:
倾斜摄影真三维(MESH)模型应满足要求:倾斜和垂直影像上每个像素点都具有真实的三维坐标;所有数据的分辨率和精度均能够保持一致;精度上能够满足:构筑物基顶部高差精度:≤30cm;构筑物其它特征平面精度:≤60cm且小于量测对象间距尺寸的10%;模型任意特征间点、线、面量测间距精度:≤60cm且小于量测对象间距尺寸的10%。
2)纹理指标要求:
纹理:对所有地物的纹理都采用真实纹理,纹理都必须来源于倾斜影像或在实地拍摄形成的真实纹理。
3)精细度指标要求:
本次倾斜摄影真三维(MESH)模型精细度都按统一标准,全部为真实、完整、一致、正确、可量测的真三维模型;倾斜和垂直影像上每个像素点都具有真实的三维坐标。
倾斜摄影真三维(MESH)模型对地理要素的结构能够真实、完整、正确、质量一致地表现,外立面纹理采用能精确反映物体色调、饱和度、明暗度等特征的影像。
4)模型结构指标要求:
a、建筑要素:建筑物都按统一标准进行生产,建筑都要完整体现。建筑要素的基底基顶、外立面几何结构与建筑高度应准确。建筑物形状正确,建筑物的形状不能出现平面不平(表现同一个面上的所有点中不超过5%的点偏离面最大距离5厘米)、直线不直(构成同一直线的所有点偏离直线最大距离5厘米)、直角变圆角(构成角的两条边的焦点与实际角顶点的偏离距离不超过10厘米)、弧面球面简化过度等问题。建筑物要素表示全面准确。建筑场景抵近观察建筑物轮廓、形状、纹理不变形。
b、植被要素:利用机载激光点云(Lidar)数据构建植被三维模型,结合倾斜航空摄影获取的植被影像纹理经过内业数据处理,生成真三维植被数据。所有的植被纹理、大小和形状都来源于激光点云和倾斜影像数据,植被数据的精度与机载激光点云(Lidar)数据精度一致。
c、交通要素:交通附属设施纹理、大小和形状都来源于激光点云和倾斜影像数据。交通附属设施相关的构筑物都要完整体现,并按普通建筑物的要求进行生成。交通要素数据平面位置及高程信息满足三维模型表达精度。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高程信息满足倾斜摄影真三维(MESH)模型整体表达精度,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线状模型结构与道路实况保证一致。交通附属设施模型的位置和几何尺寸与现状一致。道路上的各类交通标识直接采用真实影像纹理示意表现,确保与实际道路标示情况一致,包括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道路附属地物的基底应与所处地形位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与地形起伏相吻合。
d、场地要素:场地纹理、大小和形状都来源于激光点云和倾斜影像数据。场地相关的地物或结构都要完整体现,场地要素的平面位置及高程信息满足三维模型表达精度,模型结构根据精确测量进行制作,与场地实况保证一致。
e、水系要素:纹理、大小和形状都来源于激光点云和倾斜影像数据。水系及其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高程信息满足三维模型表达精度,水系及其附属设施结构要与真实情况保证一致。
f 、地形要素包括:以数字高程模型为主反映的地形起伏特征和叠加其上的倾斜影像地表纹理。
地形模型的平面位置及高程信息满足三维模型表达精度,逼真反映地形起伏特征和地表形态,制作模型基础数据根据航空影像或激光点云采集为基础精确测量进行制作,与场地实况保证一致,采用真实的地表铺地纹理反映地表的质地、色彩、纹理等特征。
5)接边精度
相邻数字高程模型接边不应出现漏洞,两数字高程模型间相邻行(列)格网点平面坐标应连续且符合格网间距要求,高程应符合地形连续的总体特征,即使出现跳变,也应符合地貌特征。
接边时,所有同名格网点高程值之差应小于格网点高程中误差。
内边界线范围内格网点数据可能存在中断外,存储单元内部不得存在数据漏洞。相邻存储单元之间不得出现漏洞,DSM数据应覆盖整个区域范围,接边范围的数据应有一定的重叠。
6)影像镶嵌
应保持影像整体色调的过渡均匀。
7)TDOM分辨率:
TDOM地面分辨率为0.1米,如有禁飞区域无法采集航空影像,要求用其他来源现势性一致和分辨率不低于0.5米的影像补齐;
8)TDOM精度:
TDOM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下表规定,平面位置中误差的两倍为其最大误差。
比例尺 | 平面位置中误差(mm)(图面) | |
平地、丘陵地 | 山地 | |
1:1000 | 0.6 | 0.8 |
数字正射影像图与相邻影像图接边误差不应大于2个像元。
9)TDOM的分幅和编号按照国家标准分幅和深圳市标准分幅进行编号命名;经处理后的国家2000坐标系影像按照1:5000标准对影像进行分幅;深圳独立坐标系影像按照1:5000标准对影像进行分幅;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于一周内组织项目团队启动项目有关工作,于12个月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三、项目团队成员
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投入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应保障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工作,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
四、付款方式
1. 项目付款分四期:首期签订合同后,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中标人项目总投资预算的30%预付款;中标人完成本项目规划的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变化发现的工作内容,按照成果要求提供成果,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中标人项目总投资预算的30%;三期中标人提交倾斜摄影真三维(MESH)模型和真正射影像(TDOM)数据至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并出具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按照成果要求提供全部成果,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招标方审查后,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中标人项目总投资预算的30%;四期中标人完成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于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中标人项目合同金额剩余款项。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验收/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归档证明加盖采购人公章);
(5)合同约定的相关材料。
3.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五、成果要求
本次工作的正式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备注 |
1. | 数据分幅结合表 | 1 | 份 | 介质 | |
2. | 技术设计书 | 1 | 份 | 文档 | |
3. | 成果清单 | 1 | 份 | 文档 | |
4. | 激光点云预处理成果 | 1 | 份 | 介质 | |
5. | 变化图斑成果 | 1 | 份 | 介质 | |
6. | 电子地图数据库 | 1 | 份 | 介质 | |
7. | 真三维(MESH)模型成果更新库 | 1 | 份 | 介质 | 全市域范围内所有变化区域 |
8. | 真正射(TDOM)影像成果更新库 | 1 | 份 | 介质 | 全市域范围内所有变化区域 |
9. | 项目质量报告 | 1 | 份 | 文档 | |
10.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包括二检报告) | 1 | 份 | 文档 | |
11. | 技术总结报告 | 1 | 份 | 文档 | |
注:真三维(MESH)模型和真正射(TDOM)影像数据要求更新全市域范围内所有变化区域内的数据,且各数据更新量和范围不少于100平方公里,若实际工作量不足100平方公里范围的,可通过街景扫描的方式更新指定区域,更新范围同比折算。
六、项目管理要求
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中标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管理相关要求生产数据,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测绘数据安全管理:鉴于本项目成果范围广、精度高、涉密性强等特点,同时考虑全流程监管工作开展,要求中标方必须在深圳市内建立数据运算中心,原则上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运算中心的环境、运算设备、涉密介质等必须满足测绘成果保密要求;数据生产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方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数据生产安全;中标方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实施人员需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一经签字确认,人员不可更换和调整。
(3)在项目执行期间,如国家有相应技术规程及标准发布,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同时纳入本项目成果要求。
(4)项目进度要求:
序号 | 任务 | 完成时间 |
1. | 项目启动 | 合同签订 |
2. | 确定全市更新区域和图斑 | 合同签订3个月 |
3. | 基于无人机、地面街景扫描技术的数据采集 | 合同签定7个月 |
4. | 电子地图数据库 | 合同签订10个月 |
5. | 真三维(MESH)模型数据成果更新库 | 合同签订10个月 |
6. | 真正射(TDOM)影像数据成果更新库 | 合同签订10个月 |
7. | 项目质检 | 合同签订11个月 |
8. | 项目验收 | 合同签订12个月 |
七、验收要求
(一)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项目质检和专家评审后,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的验收。
(二)项目要求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质量检查要求,并根据每级成果检查的检查比例、检查内容、整改情况等编制检查报告。。
(三)质检单位根据项目监管、过程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内容,编制检查报告。
(四)在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后必须委托省级或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五)项目成果全部提交后招标方再次进行项目验收。
八、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期限要求:自项目终验完成后提供半年免费维护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及时响应处理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有关的技术问题;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等技术支持;应提供包括系统安装部署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项目技术资料。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联系手机、电话、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2、服务响应时间:投标方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需在4小时内响应并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紧急问题,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进行现场处理。
3、服务方式:投标方提供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服务方式。对于复杂、重大、紧急问题的服务方式均为投标方上门服务,即由投标方派人员到招标方工作地点提供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应提供网络远程技术解决方案,主要是对一般情况的小故障,在问题不算复杂时使用。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指导方式解决问题。
5、对于那些无法通过电话指导方式解决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种类及情况,安排相应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解决问题,响应时间要等同于“服务响应时间”。
九、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二)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三)本项目财政预算为:752万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五)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将不获批准。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5690608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部分 | 约3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约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约10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5 | 违约承诺 | 约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约30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
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3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4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
5 |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 ||
6 |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 ||
7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
8 | 服务网点 | ≤3 | 专家打分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5 | 报价合理性部分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报价合理性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6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7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或者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均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2 | 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得满分,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例外情况:如“诚信管理情况”一项不得分,则不论是否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本项均不得分。 |
其他
附件
【采购需求文件】基于无人机和激光扫描等技术的二三维基础地理信息一体化动态更新--7.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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