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燃气安全专业咨询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燃气安全专业咨询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6-00113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燃气安全专业咨询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指示要求,结合《铁西区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区燃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区开展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确保我区城镇燃气领域运行安全稳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强化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 鉴于燃气领域点多面广、专业性强,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现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燃气安全提供专业咨询管理,主要工作内容为管道施工安全管理、液化气用户管理、汽车加气站管理、瓶改管工程管理。
(一)人员要求: 1、本项目工作组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8名技术人员,2名资料员(资料员需驻场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燃气领域工作经验及类似业绩; 2、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人事制度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工作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供应商自行处理人员的工伤、安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一切事项。 4、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在沈阳的季节性施工特点,节假日及夜间连续施工等特点。供应商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施工需要的节假日及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二)办公要求: 1、中标人派驻的至少11人项目工作组必须在铁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至少满足11人的办公条件并具有会议室。办公场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自行配备巡检车辆、电脑、打印机、记录仪等满足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须制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查,制定周工作计划,完成每日报表、每周汇报、每月总结; 2、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3、必须具备24小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和处理安装及施工等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4、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服务的能力; 一、 服务需求 1、 全区203户(本数据据实际动态调整)“瓶改管”工程开工资料审核,安全抽查全区50%“瓶改管”工程的并网环节。 2、 全区约8km(包含0.4km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管。 3、 全区4家汽车加气站每月安全检查1次,每半年一次起底式排查。 4、 全区瓶装非居民餐饮用户每月抽查不低于350户,每街道每月不低于20户。 5、 全区管道气非居民餐饮用户每月抽查不低于100户,每街道每月抽查不低于5户。 6、 全年抽检管道燃气企业铁西区区域内20%管线的巡查及警示标识设立情况。 7、 每季度燃气宣传品设计、制作,涵盖管道气居民用户、瓶装气居民用户以及管道气、瓶装气非居民餐饮用户,计划每季度宣传品印制16万份。 8、 每季度每街道燃气相关内容培训一次。 9、 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演练脚本制作。 10、 陪检、迎检、特殊时期安全检查,预估12次。 11、 燃气相关内容专家咨询服务。 12、 针对执法部门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事件,需出具专家会审意见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应包含:评估咨询和项目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0时04分至2023年07月0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递交备份文件(铁西区北一路金谷大厦A座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光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北二西路36-1号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十号门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邮箱地址:lnhzzbb@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2174653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024-3103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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