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李药铺亲子体验田及健身休闲步行道等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76.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21-ssdx-c2024-0008
预算金额7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庆芳135854601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明轩151520979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李药铺亲子体验田及健身休闲步行道等建设项目 JSZC-320321-SSDX-C2024-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SSDX-C2024-0008 

项目名称:李药铺亲子体验田及健身休闲步行道等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5011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60501.13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根据李药铺亲子体验田及健身休闲步行道图纸,编制预算,包括园路铺设、灌木栽植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A.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 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B.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证明材料: ①企业具有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12-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185369712@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5.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429cf766-b2ae-4421-bdb6-31f1f75447a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丰县首羡镇驻地

联系人:李庆芳

联系电话:13585460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丰县盛世茗居18号公寓1单元464室

联系人:邵明轩

联系电话:15152097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明轩

电话:1515209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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