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2月18日 |
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2-2230)项目,于2017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第6评标室进行了谈判,经谈判委员会评议,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05包:腔镜手术纱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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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谈判人名称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合肥久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二次报价(元/根) |
0.95 |
1.2 |
06包:手术室专用纱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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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谈判人名称 |
新乡市康民卫材开发有限公司 |
二次报价(元/块) |
1.48 |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