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费用结果公告
金额
23.3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37万元
招标公司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0451-82763333
中标公司鹤岗市鸣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3.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LJLB2021-005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鹤岗市鸣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14委金鹤花园综合楼110室 | 233,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 更夫职责:2名,按时交接班每个班时间为24小时,工作期间不准擅离岗位,负责巡视办公楼内外安全,严防水、电、火等突发事件,在所有人下班离开后,要定时巡视,在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与单位以外人员聚众闲谈,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司机职责:2名,提供出车服务,负责协助车辆管理、车辆有关的一切手续事务,对车辆不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做好出车出差记录,如出现车辆违章罚款视情节而定责任。卫生员职责:2名,做好办公楼内清洁工作,做到无死角、地面光亮、门窗面光亮、设备设施(桌椅、扶手、卫生间)面光亮,按时到岗不能迟到早退,坚守岗位工作。水暖电工职责:1名,负责正常用水用电,防止故障发生,定期检查并对水电管线进行保养、维护、修理,节约材料、爱护工具,防止发生线路老化等原因而引发的事故。 | 1年 | 指标名称 国标 投标指标公共场所设施保洁率 98%清洁保洁率 99% 100%绿化完好率 95% 98%火灾发生率 1‰ (年) 0.5‰(年)管理区域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1‰ 0管理人员专业岗位合格率 90% 100%照明灯及疏散灯完好率 95% 99%停车场、单车棚完好率 95% 9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100%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完好率99%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 233,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波、孙明伟、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文件的规定,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00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鹤岗市向阳区老街基路41号
联系方式:1990468029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3层
联系方式:0451-8276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451-82763333
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4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费用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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