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电力配套(第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鑫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翼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晓伟0314-6086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承德翼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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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0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8 09:10 |
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电力配套(第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存量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充电桩电力配套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府前、府后、华创充电桩电力配套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三证合一时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1.2信誉要求:2、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号)的通知,本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7 09:00至2024-06-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8 09:1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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