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二期)形成耕地租赁公告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二期)形成耕地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2024YBSCQ001
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委托,对元宝山区五家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二期)形成耕地进行出租招标。
招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030115684941
法定代表人:李国志
单位性质:机关
住所:元宝山区哈河街东段
(二)出租标的简介:
1.耕地承包期限五年,即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0日,当年地租需在当年度的3月1日前一次性付款。
2.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标的编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地块坐落 | 地类情况及基本情况 | 招租面积(亩) | 租期(年) | 竞租底价(万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万元) | 标的物当前使用状况 | 使用要求 | 备注 |
1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二期)形成耕地租赁 | 西露天排土场 | 耕地 | 2000 | 5 | 70 | 10 | 1 | 耕地 | | |
备注:上述地块以现状为准。特别说明:
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充分考虑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了解出租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提供的文书确定,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功,意向承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租赁耕地必须用于农作物种植,种类需满足耕地种植要求,不得撂荒。
6.严禁占用出租耕地进行挖砂、采石、采矿等违法行为。
二、使用权转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租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已批准。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赤大信评报字(2023)第2-046号资产评估。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村集体合作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承租。竞价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1: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2月9日8:30起至2024年2月28日17:00止。
报名时间:2024年2月9日8:30起至2024年2月28日17:0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7:00止。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4年2月9日8:30起至2024年2月28日17:00止。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张晓宇电话:13214873122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1: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2024年度租金。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长青金帝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银行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租人向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账户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租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3.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4.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5.未按租赁公告规定的其他行为。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承租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成交款,视为承租方自动弃标。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2024年度租金。
九、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十、资格确认
确认竞得人后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解华 电话:0476-3530099
发布单位: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2月8日
附件1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5土地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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