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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VOC超级空气站项目鹏宇昌亚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节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VOC超级空气站项目鹏宇昌亚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VOC超级空气站项目鹏宇昌亚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303030174239001001 |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承接乌石化VOC超级空气站运维项目,因VOC浓缩仪设备故障,需对该设备进行技术测试及检修服务,因此需进行采购。 |
七、服务内容:鹏宇昌亚ZF-PKU-VOC1007浓缩仪维修调试检查及更换石英对插件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十、服务地点要求:具体按照实施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合同”及“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合同中提出采购服务属于精密仪器设备,专业技术性强,经与业主沟通确认需从原厂采购,根据中节能集团273文件《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推定,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可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
十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北京鹏宇昌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4日 到 2024年03月19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定唯一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1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四路889号爱地新锐中心1号办公楼902室 | |
联系人:杨工 | |
电话:0991-7756757 | |
邮箱:yangyaling@cecep.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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