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的中标结果公告
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给排水工程大棚土建工程大棚安装工程泵房土建工程泵房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计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造价咨询设计施工工程咨询勘察监理项目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业水利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社会工作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营活动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材料仓库修建临时设施安全专项方案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交通设施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场外交通桥梁临时加固改造基础资料立项审批拆迁补偿安置青苗补偿旧房拆除迁改通讯地下管线电接点水接点计量设备电讯线路开通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半成品隐蔽工程检查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材料与设备施工设备维修养护交通管理临时用地表环保恢复地面附着物拆除运入施工场地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运行维护垃圾清运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单机无负荷试车工程试车试车程序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预付款支付缺陷修复散装水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消防保卫场容场貌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外脚手架基础构件料具防火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洗车粉尘办公生活设施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总配电箱五芯电缆四芯电缆三芯电缆临时用电线路电杆外电线路开关箱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防护棚通透式围挡重复接地装置变配电装置总配电房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防护栏杆踢脚板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安全防护门防护隔离棚其它设施安全带操作平台基坑防护用品安全帽电工焊工架子工防护服装机械设备防护垂直运输设备检测保养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物料平台搭设冬雨季施工技术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
金额
1183.6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
预算金额1186.7万元
招标公司钟山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蒋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海丽0774-5131860
中标公司广西金盛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3.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
二、项目名称: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1836127.51(元) | 广西金盛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钟山县钟山镇北环东路一巷(城东社区居委斜对面)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 | 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 | 本项目为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1~11#大棚土建工程、1~11#大棚安装工程、2座泵房土建工程、2座泵房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 | 周卫东 | 桂24514165191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衡,陈远友,韦祖芳,洪凤兰,王晖,叶春华(采购人代表),蒋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192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钟山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龟石北路新总工会2楼
联系方式:0774-898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9号筑梦城12楼
联系方式:0774-513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海丽
电 话:0774-5131860
附件信息:
(定稿)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doc(定稿)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doc
1.2M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6978635003353011005).pdf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6978635003353011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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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钟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招标文件施工招标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发布日期:2022年9月6日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2第六章图纸9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9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8
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公开招标公告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
最高限价:1186.700448万元预算金额:1186.700448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1~11#大棚土建工程、1~11#大棚安装工程、2座泵房土建工程、2座泵房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3.4安全管理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6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5业绩要求:无。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09:00。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0%作为其价格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备注: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以免收其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94500901000883888801572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6.监督部门: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8989660。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蒋福,0774-8980418地址:贺州市钟山县龟石北路新总工会2楼名称:钟山县乡村振兴局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774-5131860项目联系人:梁海丽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74-5131860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9号筑梦城12楼名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9月6日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钟山县乡村振兴局地 址:贺州市钟山县龟石北路新总工会2楼联 系 人:蒋福电 话:0774-8980418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9号筑梦城12楼联 系 人:梁海丽电 话:0774-5131860 | |
1.1.4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 | |
1.1.5 | 建设地点 | 钟山县钟山镇。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4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1~11#大棚土建工程、1~11#大棚安装工程、2座泵房土建工程、2座泵房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
1.3.2 | 要求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3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 安全管理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5业绩要求:无。3.6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7诚信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8其他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 | 分 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
2.1.1(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7 日9时00分。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 |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的扫描件);(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5)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扫描件);(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7)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扫描件;(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如为新聘用人员,提供入职当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扫描件);(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②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③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④投标人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5)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扫描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CA证书签章,否则投标无效;若要求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
3.1.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3.1.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必须足额缴纳,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银行账号:94500901000883888801572备注: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以免收其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3.5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6.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无。 | |
3.6.5 | 补充内容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操作。(2)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 |
4.2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 | |
4.3.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厅为准)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 |
4.3.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5.2条。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人、经济类 1人 ;专家5人(抽取专业类别:经济类(审计或会计或法律类):3人,技术类(建筑工程):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在“政采云”平台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 | |
6.3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6.5 |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 | 由招标代理机构封存。 | |
6.5.1 | 封存的其它材料 | 无。 | |
6.6.1 | 中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 |
6.7 | 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被吊销营业执照;2、进入破产程序;3、其他:投标人的资质被取消或被降级无法承接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基本账户被冻结等。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
7.3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采用。 | |
7.3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的文件执行。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 |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10.1.3 | 发布媒介 | 发布媒介是指《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信息的媒(体)介。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还需在其它媒介上公示的,发布内容、发布期限应以法规指定媒介发布的为准。 | |
10.2 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 |||
10.2.1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捌拾陆万柒仟零肆元肆角捌分(¥11867004.4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 |
10.2.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标明单价(如有要求)和总价,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投标文件》如出现计算或者表达上的错误,按下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①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调价函(或调价申明)。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其承接(包)项目时可预见的自身成本。 | |
10.3技术标评审方式 |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10.4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加密格式(.jmbs)、未加密格式(.bfbs)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开标厅为准)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
10.5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7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8 监督 | |||
监督部门: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8989660。 | |||
10.9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计费方式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10.10.2 | 参与电子投标的准备工作(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 ||
10.10.3 | 投标人公章及签字:(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 ||
10.10.4 | 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 ||
10.10.5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类别。 |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
1.2.4本招标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6)安全管理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本行政区域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11)财产被接管或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10)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3)被责令停业整顿的。
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不召开。1.10投标预备会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招标公告;2.1.1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不允许。1.12偏离
(7)图纸;(6)招标控制价;(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投标文件格式;(8)技术标准和要求;
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2.2.2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3.1.3近年财务状况、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5备选投标方案(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投标文件应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同时生成2份文件,一份加密格式(.jmbs)的投标文件,一份不加密格式(.bfbs)的备份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投标3.6.5补充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4“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3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5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5.2.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5.2.1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如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在线解密时间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5.2开标程序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不予开标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5.2.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2.5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5.2.4开标结束后,投标人线上确认投标报价。5.2.3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大厅记录显示并记录投标人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开标异议(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2)本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9)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是上(下)级管理或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人员;(8)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人员;(7)在投标单位退休不满3年(含3年)的人员;(6)2年内曾在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人员;(5)为该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人员;(4)为该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主要人员、参与前期项目评审的人员;
(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列为个人黑名单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10)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6.2.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2.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6.2.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6.2.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6.2.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时为中标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涉及资料。6.4移交评标资料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方式6.2.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6.6.3招标人对中标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6.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6.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公示中标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招标人逾期不发出中标公告的,由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招标人及时改正。6.6中标公告6.5.1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6.7履约能力审查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3.1履约保证金7.3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2.2招标代理机构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向《中标结果公告》载明的中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送电子《未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项目《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人。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7.2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签订合同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项目合同相同的“标的物”的,经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在不改变项目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涉及的价格(或数量)不得超过原项目合同价格(或数量)的10%。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1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1)在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评标的;(10)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9)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款;(7)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属于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已开展该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14)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13)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2)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报价呈等差数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2)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1)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9.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15)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14)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13)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2.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招标控制价10.2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词语定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技术标评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2投标报价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并报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知识产权电子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电子投标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解释权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监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同义词语
说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诚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安全管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所有内容的。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或电子签名)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 ||
2.2 | 详细评审 |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评审部分: 40 分商务标评审部分: 55 分企业实力分: 5 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2分) | 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拟派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其他主要人员(3分)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满分1分。(2)拟投入本项目满足以上人员基本要求,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少1人或有1人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主要施工方法(4分) | 优(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良(2.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中(1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但不详细, 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差(0.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分) | 优(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良好,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1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劳动力安排计划(3分) | 优(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能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 良(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较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中(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 | 优(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良(2.5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良好,自控体系较完整,能较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中(1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及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 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有难度。 差(0.5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不能充分体现可以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 优(3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 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防疫措施、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周全。 良(2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良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防疫措施、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良好。 中(1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防疫措施、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 差(0.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防疫措施、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 | 优(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2.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良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良好,安排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中(1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安排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0.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差。无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无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4分) | 优(4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2.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良好。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中(1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一般。差(0.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不合理。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4分) | 优(4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高。 良(2.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 中(1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有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但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简单一般。 差(0.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分) | 优(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 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2.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中(0.8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0.2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3分) | 优(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详细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2.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良好,设备数量、选型 配置、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中(0.8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够详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备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2) |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55分) |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即价格分=投原报价评分×(1+5%)。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价即评审价 (供应商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含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4.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投标报价。5.报价分的计算:(1)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55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5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 |||
2.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2)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及响应性鉴定且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2(4) | 企业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5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在有效期内的,此项不得分)。 | |||
投标人汇总得分 |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实力得分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时,以企业实力分高的优先;企业实力分也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企业实力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标分+技术标分+企业实力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评标结果3.3.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进行。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0总则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2)初步评审;(1)评标准备;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A1基本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A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A2评标准备(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3.1资格评审A3初步评审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A2.3熟悉文件资料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2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3.5澄清、说明或补正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A4.2算术错误修正【备注: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本项目不设清标环节】A4.1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详细评审
(4)汇总评分结果。(3)企业实力评审和评分;(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A4.3.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4.3详细评审的程序
A4.6企业实力评审和评分A4.5.2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商务标得分。A4.5.1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5商务标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组评委进行评审和评分。A4.4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4.9汇总评分结果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8澄清、说明或补正A4.7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
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5.3编制评标报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3)开标记录;
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A6.3记名投票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0总则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A7补充条款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B1.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备注: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0分,但不做否决投标处理。】;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B1否决投标条件
B1.10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投标文件的;B1.9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B1.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B1.7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的;B1.6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B1.5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16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B1.15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13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B1.12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B1.11在单价合同工程中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
B1.2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B1.2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在建项目中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B1.19(1)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和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或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B1.18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的;B1.17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如果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中标结果公示时予以公开。备注:B1.24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B1.23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B1.22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增减或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
1.工程名称: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钟山县乡村振兴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钟山县钟山镇。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二、合同工期本项目为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1~11#大棚土建工程、1~11#大棚安装工程、2座泵房土建工程、2座泵房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人民币(大写)(¥元)。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1)中标通知书(如有);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图纸;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钟山县乡村振兴局签订。十、签订地点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十三、合同份数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注:专用合同条款每一条均应填写完整!)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详见施工平面图)。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详见施工平面图)。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验收标准。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8)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技术标准和要求;(5)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投标函及其附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9)其他合同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报建手续开始前7天内;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报建程序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开工前3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约定;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使用于本项目的建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向其他人转借、出售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上述文件资料情况。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由审计确定。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招标上限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
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以发包人签署予发包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为准。通信地址:。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否。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否。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负责完成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拆迁、安置、补偿、旧房拆除、管网迁改(通讯、电力等管线)等。施工所需电接点和水接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线路的开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承包人使用的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
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投标文件有承诺高于此要求的,按投标文件执行。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仅限于本项目施工过程的施工管理和签署经过单位审核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不得代表单位借款和赊购材料,在末取得单位的书面授权时,不得代表单位签订任何文件资料。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次(人民币)。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开工时间前7天日。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确认的人员,施工之后不能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更换后的人员相关资质及业绩、职称等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最低要求,且须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换人。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禁止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6。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3.5.2分包的确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免费提供。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
(2);(1)无;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要求。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提供。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无。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3)支付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贺州市相关规定执行。(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3环境保护(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合同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
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或不利物质条件造成的工期顺延,其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不得相应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3)。(2);(1)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7.9提前竣工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道路及场外连接公共交通不超过1000米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双方另行约定。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5检验费用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1国有投资项目:10.3变更程序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招标上限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发包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额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发包人按照规定所作支付后,暂列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双方约定的范围,调整合同价格。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3)价差计算方法:按施工期间《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表-22),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
(1)单价合同。本工程采用(1)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简易计税法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无。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
③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②工程量偏差:按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2)总价合同。⑤其它:。④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
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无。④其它:。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在承包人完成工程后,承包人申请拨付资金时再全部扣清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进场施工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的7天内。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60%。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2014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2015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字〔2013〕4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及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8。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0。
(1)总价合同计量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工程完工(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含预付的60%),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含预付的60%),剩余3%工程审计价款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无息),满一年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约定办理付款日期前6天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规定进行编制。
(3)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1。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单位付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
6)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5)农民工工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4)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3)承包人依据分包专业工程进度,按与分包人约定农民工支付比例,通过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将分包工程的人工费分账支付到分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业分包工程完工时承包人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其余分包工程进度款项由承包人支付到分包人的单位基本户。2)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按与承包人约定的农民工支付比例,将工程人工费分账支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完工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1)农民工工资应与其它工程进度款分帐管理。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最少每月支付一次,无工程款申请的月份,承包人单独上报农民工工资申请;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工人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帐出来的农民工工资转入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转入专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合同支付分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发包人审批,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4。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4)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账号:。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四份。(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13.2.1竣工验收条件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无。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明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2。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钟山县财政部门要求提交。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承包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结算所需资料报送钟山县财政部门进行评审。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
备注: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双方可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局部调整。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
1 | 500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
2 | 500万元-2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
3 | 2000万元-5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
4 | 5000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
5 | 5000万以上每增加0.5亿(不足0.5亿不增加) | 增加10天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本专用条款12.4的约定支付。
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交付使用至质量缺陷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质量缺陷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3。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无。(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无息;(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交付使用至质量缺陷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质量缺陷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2。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84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③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恢复建设工程施工(但因非承包方原因所引起的除外);②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届满后14天内开始建设工程(但因非承包方原因所引起的除外);①书面通知发包方其已终止建设工程,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施工;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项目的建设应视为己被放弃: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情形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④在完工检查日前停止建设工程或者直接或通过专业分包商从项目场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除非上述行为是为了保持或促进项目建设按合同完成所必须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6级以上的地震;10级以上的持续5天的台风;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0天高温天气;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其它不可抗力原因。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2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的约定: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进程中产生争议时,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附件1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0: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附件8: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4: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附件13: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2: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
2.道路工程为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1.桥梁工程为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其他附属工程为年;5.地下防水工程为年(建议为5年);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3.排水(雨水)工程为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附件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计划进场时间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质量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于年月日发放中标通知书,明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为(工程名称)的中标人。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附件8:(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附件9:(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承包人):支付担保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四、代偿的安排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六、免责条款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保函的生效(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件10:(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年月日传真:邮政编码:地址:
附件11: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工程名称:编号: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 | ||||||||||||||||||||||||||||||||||||||||||||||||||||||||||||||||||||||
2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 | 应支付的预付款 | ||||||||||||||||||||||||||||||||||||||||||||||||||||||||||||||||||||||
4 | 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 ||||||||||||||||||||||||||||||||||||||||||||||||||||||||||||||||||||||
5 | 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 | ||||||||||||||||||||||||||||||||||||||||||||||||||||||||||||||||||||||
复核意见:□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附件12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工程名称:编号: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 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附:上述3、4详见附件清单。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序号名 称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其中:人工费 |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序号 | 名 称 | 实际金额(元)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3 | 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4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4.1 | 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 | ||||||||||||||||||||||||||||||||||||||||||||||||||||||||||||||||||||||||||||||||||||||||||||||||||||||||||||||||||||||||||||||||||||||||||||||||
4.2 | 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 ||||||||||||||||||||||||||||||||||||||||||||||||||||||||||||||||||||||||||||||||||||||||||||||||||||||||||||||||||||||||||||||||||||||||||||||||
5 | 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其中:人工费 | |||||||||||||||||||||||||||||||||||||||||||||||||||||||||||||||||||||||||||||||||||||||||||||||||||||||||||||||||||||||||||||||||||||||||||||||||
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工程名称:编号: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致: (发包人全称)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 | ||||||||||||||||||||||||||||||||||||||||||||||||||||||||||||||||||||||||||||||||||||||||||||||||||||
2 | 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 ||||||||||||||||||||||||||||||||||||||||||||||||||||||||||||||||||||||||||||||||||||||||||||||||||||
3 | 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4 | 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 ||||||||||||||||||||||||||||||||||||||||||||||||||||||||||||||||||||||||||||||||||||||||||||||||||||
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扣除前期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后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如监理人已退场,监理工程师栏可空缺。工程名称:编号: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3:
致: (发包人全称)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序号名 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序号 | 名 称 | 申请金额(元) | 复核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 ||||||||||||||||||||||||||||||||||||||||||||||||||||||||||||||||||||||||||||||||||||||||||
2 | 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 | ||||||||||||||||||||||||||||||||||||||||||||||||||||||||||||||||||||||||||||||||||||||||||
3 | 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 | ||||||||||||||||||||||||||||||||||||||||||||||||||||||||||||||||||||||||||||||||||||||||||
4 | 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 ||||||||||||||||||||||||||||||||||||||||||||||||||||||||||||||||||||||||||||||||||||||||||
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最终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一、工程概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附件14:
进度款期次 | 形象进度 | 进度款付款金额(元) | 备注 | |
第一期 | ||||
第二期 | ||||
第三期 | ||||
…… | ||||
发包人代表签字:发包人(盖公章)日 期 | 承包人代表签字:承包人(盖公章)日 期 |
4、工程量清单另册发放。3、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2014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2015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字〔2013〕4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等与其有关文件、施工设计图文件及其与之相关的规范规定要求。1、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二、编制依据:本工程位于贺州市钟山县清塘镇。内容包括:本项目为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1~11#大棚土建工程、1~11#大棚安装工程、2座泵房土建工程、2座泵房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另册发放)第六章图纸备注: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5、本工程采用:营改增一般计税法。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采用现行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二、技术规范符合施工要求。(二)现场施工条件:符合施工要求。(一)现场自然条件: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封面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年月日投标人:(企业CA锁签章)投标内容:资格审查部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扫描件);(应附有页码)目录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如为新聘用人员,提供入职当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扫描件);(7)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扫描件;(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5)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扫描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④投标人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③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②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备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扫描件;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证书签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证书签章):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三、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的扫描件)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致(招标人名称):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安全警示标志牌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现场围挡 | 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七牌二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场容场貌 | 1. 道路畅通。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材料堆放 |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垃圾清运 |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 |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 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箱开关箱 | 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接地装置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现场变配电装置 | 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 |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通道口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预留洞口 |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电梯井口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梯边 |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高处作业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基坑、物料平台 |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
安全施工 | 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中小型机械 |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垂直运输设备 | 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
其它 | 专家论证审查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 |
其它 | 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 |
其它 | 非正常情况施工 |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
六、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五、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扫描件)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九、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如为新聘用人员,提供入职当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扫描件)七、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投标人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投标人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③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②截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特此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致:(招标人名称)声明
2.……1.(采购内容(范围(“标的物”)))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行业,承接(包)企业为(投标人名称(全称)),2021年度从业人员人,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万元,2021年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全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说明: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代理(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采购人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核查其在社保机构登记信息、《财务报告》相关指标信息、税务机构查询信息等上述《声明函》的填报内容,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还需向项采购人支付因其原因造成的项目进展延期产生的实际损失对应的赔偿金。2.上述《声明函》填写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财务报告》和《税务报告》计取,投标人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产生的相应数据计入在内。1.上述《声明函》填写的“从业人员”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人数总额计取,投标人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人数计入在内。
二、商务文件格式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封面格式:
(应附有页码)目录年月日投标人:(企业CA锁签章)投标内容:商务标部分
(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4)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期日历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遗文件及有关附件。1.根据你方项目采购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招标人名称)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无条件保函(保证额度元)或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函附录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电话: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 专用条款 | 姓名: | |
2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 | ||
3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专用条款 | 日历天 | |
4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条款 | ||
5 | 质量标准 | 专用条款 | ||
6 | 预付款额度 | 专用条款 | ||
7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专用条款 | ||
8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专用条款 | 结算价的 % | |
…… | …… | |||
说明: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二、投标报价表(格式)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
投标总价 | 万元 | 备注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万元 | |
其中 |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 万元 | |
其中 | |||
其中 |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 | 万元 | |
其中 | 暂列金额(如有) | 万元 | |
主要材料 | 钢筋 | 吨 | |
主要材料 |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 吨 | |
主要材料 | 商品混凝土 | m3 |
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报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
1.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1.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1.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1.3总说明(表-01)1.2投标总价(扉-3)1.1投标总价(封-3)
1.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1.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1.1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1.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1.17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1.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1.15计日工表(表12-4)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1.1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如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法,1.1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载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为本工程允许调整的材料和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且不能提供空白表。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1)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要求附上。备注:1.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1.20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1.19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⑤计日工表表12-4)④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封面格式:三、技术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格式自拟)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投标人:(企业CA锁签章)投标内容:技术标部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项目编号:HZZC2022-G2-220185-GXJK(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施工组织设计;(应附有页码)目录年月日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一、施工组织设计(5)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备注:附以上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CA证书签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承担完工工程情况 | ||||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施工员 | ||||||||
质检员 | ||||||||
安全员 | ||||||||
材料员 | ||||||||
……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三、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注:
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备注: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和已完工程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人名称(全称):(企业CA锁签章)备注:投标人应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完工(竣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 结构类型 | 建设规模 | 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达到质量标准 | 开竣工日 期 |
时间(日期):年月日
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钟山县乡村振兴局(采购人名称(全称))的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
业科技大棚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钟山县钟山镇现代设施农业科技大棚项目(采购内容(范围(“标的物”)))属于《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建筑业行业,承接(包)
企业为广西金盛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全称)),2021年度从业人员43人,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18.82万元,2021年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87.36万元。根
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小型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广西金盛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CA锁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
时间(日期):2022年10月10日
说明:
1.上述《声明函》填写的“从业人员”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人数
总额计取,投标人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
的社会保险人数计入在内。
2.上述《声明函》填写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财务报告》和《税务
报告》计取,投标人合法成立的,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产生
的相应数据计入在内。
3.采购人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核查其在社保机构登记信息、《财务报告》相关指标信
息、税务机构查询信息等上述《声明函》的填报内容,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结果与
投标人承诺不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还需向项采购人支付因其原因造成的项目进展延期产
生的实际损失对应的赔偿金。
2022/9/16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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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企业名称:广西金盛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厂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息争议申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400310122353U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08日行业体育场馆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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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代理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广西金盛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CA锁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
时间(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注:本企业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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