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市政管线迁改
工程总承包招标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和第3.2款的规定,招标人──湖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4页),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湖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01月07日
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市政管线迁改
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一、问:我单位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有几处问题望贵单位解决1、若我单位是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协议书以外,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是否只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2.投标函中,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一人即可,投标函附录下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网址等是否只需要填写牵头人即可。3.轨道交通业绩是否也符合业绩要求4.分公司的社保是否也符合要求。5.若市政项目竣工证书未体现管线迁改等数据,合同协议书体现要求的数据是否也符合业绩要求。
答:1、是;
2、是;
3、轨道交通工程、城际铁路工程或市域铁路工程(工作内容必须包含市政管线迁改(纯电力管线迁改除外))的施工(或总承包)类似业绩,且工程规模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4、投标人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5、予以认可。
二、问:1、请问下信用中国(浙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截图,裁判文书等截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评价阶段招标人查询。2、投标阶段除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其余人是否中标阶段提供。
答:1、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要求和提供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七”。
三、问: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或铁路工程(工作内容必须包含市政管线迁改(纯电力管线迁改除外))的施工(或总承包)类似业绩;请问城市轨道交通包含市政管线迁改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2、招标文件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请问分公司出具的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是否有效?
答:1、轨道交通工程、城际铁路工程或市域铁路工程(工作内容必须包含市政管线迁改(纯电力管线迁改除外))的施工(或总承包)类似业绩,且工程规模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2、投标人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四、问:请问我单位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和设计院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占 %,怎么描述?可否划斜杠。牵头单位承担部分可否写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成员一名称 承担 设计专业工程?
答: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占比可以按投标人填报的市政工程各专业合计金额占市政工程各专业及勘察设计合计金额的百分比填写;
牵头单位承担部分可以填写“市政工程专业工程”,成员一名称可以填写承担“勘察设计专业工程”;
五、问:请咨询一下 联合体协议书 备注明确纸质签署盖章扫描上传,是否牵头方也可以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上传扫描件,还是一定要盖电子章、
答: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及备注已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的单位盖章处允许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处允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且联合体协议书允许以纸质签署盖章扫描上传。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服务热线电话4009980000更改为:0512-58188582;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11754.5849万元(其中各分项,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73.0481万元、通信迁改最高限价为3393.7242万元、热力管道迁改最高限价为2065.5500万元、油气管道迁改最高限价为1469.1467万元、给排水管道迁改最高限价为4135.6508万元(上述各分项不含暂列金));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增加免缴条款,“6.免缴要求: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获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 A 级的),即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材料,否则认定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第(3)目修改为“(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即可),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5、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增加17.3.1.6目,“17.3.1.6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价款的20%;2)全部迁改方案和设计图纸经产权单位、发包人及南太湖新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勘察设计费价款的85%;3)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
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四、投标保证金,增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则提供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 A 级)信用评价结果的证明材料”;
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修改为:
(一)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通信迁改 | ①该项总报价不超过33937242元; ②光缆搬迁(国防、军用光缆)报价不得低于20000000元; | |
2 | 热力管道迁改 | 该项总报价不超过20655500元; | |
3 | 油气管道迁改 | 该项总报价不超过14691467元; | |
4 | 给排水管道迁改 | 该项总报价不超过41356508元; | |
5 | 暂列金额 ((1+2+3+4)×4.5%) | ||
6 | 勘察设计费 | 该项总报价不超过1730481元; | |
7 | 招标代理费 | 195818 | 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8 | 合计(1+2+3+4+5+6+7) | ||
9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 |
小写(¥ 元) |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修改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以下无正文)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