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一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3 12: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元招字【2022-215-CG-1】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万元
最高限价:68万元
数量:
单位:批
采购需求: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台,多普勒胎心监测仪10台,胎心监护仪5台,T组合复苏器(新生儿复苏囊)2台,新生儿喉镜4台,新生儿转运暖箱(具备远程转运功能)1台,宫腔电切镜、百克钳1套,经皮黄疸检测仪1台(详细参数见采购需求)。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具有相对应经营范围的二类及以上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须注明产品型号,且有效期不得小于6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饶杰
项目联系方式:0999-802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开发区金茂新天地A座6楼61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马雯静
项目联系方式:155996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