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分公司2024年路面灌缝工程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xd-2024-zbdl-055/2024-xb-dt-075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联系人吉玮堂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紫微024-837386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本溪分公司2024年路面灌缝工程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055/2024-XB-DT-07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分公司2024年路面灌缝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溪分公司2024年路面灌缝工程劳务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分公司2024年路面灌缝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溪分公司2024年路面灌缝工程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 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 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劳务分包合同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路工程 施工劳务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每日9:00时至16:0 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 送至lnxinda2021@163.com, 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①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④采 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采购文件 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 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概况:本溪分公司管段丹阜线(K87+200~K185+400)、本辽线(K 0+000~K8+308)、铁本线(K335+418~K375+392)、鹤大线(K954+000~K100 6+565)、永桓线(K0+000~K68+850)沥青路面裂缝的灌缝贴缝施工,主要工 程量为开槽灌缝38000.00米、不开槽灌缝141000.00米、贴缝5000.00米,详细 工程量见附表。 1.2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1 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 1.4服务地点:本溪市。 2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2.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 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吉玮堂 电 话:138404006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 谷紫微 电 话: 024-83738627 电子邮件: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狐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采购明细及上限表
序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上限
1开槽灌缝延米380006.10
2 直接灌缝延米1410003.80
3贴缝带贴缝延米50001.8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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